今天,陕西省西安市六十六中高三男生李某杀害教师后翻出校门逃匿的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

事件大致的来龙去脉是,2日晚间,上晚自习的时候,李某在课堂上玩手机。我们知道,上课玩手机在中小学几乎都会被规定为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所以值班的金老师发现了以后,就没收了李某的手机。

之后,李某去办公室找金老师索取手机,先去了两次金老师都不在办公室。于是李某又去了第三次,而就在其第三次进入金老师办公室以后,学生们听到了从办公室传来的呼救声。

原来,李某第三次进入办公室以后金老师还是不在,但金老师的同事周某娟老师在,周老师就说了李某几句,结果被李某持刀捅伤,虽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但依旧不治身亡。监控显示,作案以后,李某从学校校门翻出逃离。

在记者前往该校采访的时候,多名学生反映学校确实出了事,但工作人员关于周老师遇害一事,只字不提。目前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警方均对此事的真实性进行了确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无德教师大骂甚至是虐待学生,尤其是幼师,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公众的底线。同样,尊师重道,对于这种一言不合就伤害教师的行为,我们也坚决不能容忍。所以事件曝光以后,网友们关注的焦点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个已经上高三了的李某,有没有年满18周岁。

虽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即应对故意杀人这种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年满16周岁即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但是否年满18周岁依旧具有重大意义,因为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目前媒体公布的信息并未透露李某的实际年龄,那么如果6岁开始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大多数人的经历推算的话,小学6年,初中3年,到了高三正好在18岁左右,大也大不了多少,小也小不到哪去。但哪怕仅仅只是相差了1天,对于能否适用死刑也具有决定性意义。如果注定要有1天之差的话,那我们就一起祈祷,他在作案时刚刚过了18周岁的生日吧。

虽然,即使其已经年满18周岁,最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概率依然很小,但这不妨碍我们强烈的诉求。不难感受到,如今中小学教师这个职业愈发的难以从事了,几乎每个学生都是独生子女,每个学生都是其父母心中的宝贝疙瘩,不管也不是,管也不是,进退两难。仁慈一些不听话,严厉一些或者怕纠纷或者怕自杀又或者怕如李某一般去杀人。

发生在北京民航总医院的孙文斌杀医事件,是可忍孰不可忍。同样我觉得,此事与其一致,无论是医生还是教师,前者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后者是教书育人默默燃烧自己的蜡烛,对于如此伤害她们的暴行,我们有理由呼吁判处罪魁祸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