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在线(王磊)准驾不符,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这些统统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任何一项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2020年1月3日,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未携带驾驶证、准驾不符、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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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1时许,滑县交警大队民警在郑吴101省道79公里处拦截一辆车牌号为豫AL99**大型汽车,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人神色慌张、支支吾吾,均不能提供有效证件。随后查询,驾驶人白某某持有C1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此车的资格,更令民警吃惊的是,通过查询该车辆信息显示早已达到报废标准,根本不能上路行驶,民警随即将该车辆暂扣,将驾驶人带回中队做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白某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报废车、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52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并对该车强制报废。

什么是报废车呢?

报废车辆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各种机动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

驾驶报废车辆有多危险?

报废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容易出现半路熄火、刹车失灵、转向失控、爆胎等各种险情,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位驾驶人一定要到正规地点购买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千万不能图便宜购置报废车辆。

当自家车辆达到报废标准,要严格按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滑县交警提醒: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性能大大降低,安全隐患无处不在,严重威胁着驾驶员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