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年至2019年期间,江西男子刘某利用软件抢购火车票,之后加价出售给出行者。根据统计,刘某共抢购了面值123万元的火车票,获利31万元。此举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刘某也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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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也是无意之间发现了这个“发财”方法,这个“发财”方法是利用软件在网上抢购火车票,然后加价卖给需要火车票的人。发现这个“发财”方法之后,刘某花了几千块钱买了一个抢票软件,然后在网上加价帮助其他人抢购火车票获利。事后统计,刘某通过抢购火车票后加价出售竟获利31万元。不过,获利31万元之后等待刘某的不是幸福的生活,而是锒铛入狱。

公安机关通过软件的IP地址锁定了刘某的住址,并将刘某缉拿归案。到案后刘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但是他也有一个疑问,自己只是帮助别人抢购火车票,然后以加价的方式卖给别人,算是收取服务费,怎么就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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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刘某描述,现在网上也有很多加价抢票软件,甚至很多知名的出行网站也做加价抢票的生意,为什么自己做就犯法,别人做就合法呢?刘某并不服一审判决,一审判决之后刘某也提起了上诉,目前二审还没有宣判,我们也不知道最终等待刘某的是什么样的结果。

这件事情曝光后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很多网友觉得刘某特别冤枉。这部分网友认为加价抢购火车票,尤其是在春运期间是你情我愿的事。春运时期很多人着急回家,但是自己却买不到火车票,因此只能加价让别人抢购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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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现在抢购火车票也是一个技术活,这部分网友表示自己也登录网站购买火车票,但是根本就抢不到火车票,只能找专门从事抢票的人员。他们既有技术又有软件,对消费者来说无非就是付出一些成本而已,但是却买到了期盼已久的回家车票,双方你情我愿,这有什么不可呢?也有网友认为这就像去饭馆吃饭,同样一道蛋炒饭,有的饭馆可能卖十元,也有的饭馆卖20元。不过,不管是10元的蛋炒饭还是20元的蛋炒饭,只要是明码标价,你情我愿,这没有什么好说的。只要商家与消费者达成了事前协议,这就是公平买卖。当然这个前提必须是合法的生意。就像去饭馆吃饭一样,帮别人买车票收取服务费也是一桩合法的生意。

当然,上述的观点都是网友发表的自己的看法,刘某的所作所为还是需要法律来审判。希望法律也能客观公正的判决刘某的所作所为,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不要放过任何一个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