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陆川县通报2起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具体如下

1.原县外事侨务办干部朱耀英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2018年3月至10月,朱耀英被选派为古城镇良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期间,不认真履行驻村工作职责,未严格执行驻村工作要求,不按规定吃住在村,弄虚作假应付组织考核,虚构驻村天数,并违规报销驻村工作补助共计4030元,其行为引发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12月,朱耀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交由组织处理。

2.县委党史办工人温雪梅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温雪梅作为大桥镇瓜头村扶贫帮扶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帮扶工作流于形式,不按要求入户开展帮扶工作,不深入了解所帮扶贫困户情况,对所帮扶的贫困户基本情况掌握不清,且被上级巡视检查指出帮扶业务水平低、帮扶不认真,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温雪梅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责编:覃维 |主编:刘海东
玉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