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游新闻对女子华山遇害案发布最新报道。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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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辩护律师透露,杨某当庭认罪忏悔,表示不上诉。

据北京青年报此前报道,12月13日,此案在陕西渭南华阴市人民法院开庭,嫌犯杨某以四项罪名被起诉,但其只承认抢劫罪和强奸罪,并表示受害人的死亡是抢劫致人死亡,受害人财物损失均是因抢劫造成。另外,被告人申请做精神鉴定被法院驳回。庭审结束后,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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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6日17点左右,受害人彭雯(27岁,化名)从华山仙峪景区大门检票处进入景区,游览15分钟后,曾拍下一段9秒长的视频发在家人群里报平安。而此时,嫌犯杨某(男,28岁)从检票口逃票潜入景区,在仙峪景区雀桥附近遇到彭雯,抢走50元现金,又从彭雯手机里转账900元给自己。之后,杨某将彭雯强奸,用鞋带勒死,将其抛尸在雀桥栈道附近的石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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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彭雯当时原本打算和男友在不久后完婚,这次出游是辞职后放松心情。

彭雯弟弟回忆,7月16日晚,姐姐朋友圈里曾发出过一串奇怪的数字:“26824444”,并发文字称“手机掉沟里了,幸好有几个好心人帮忙,明天修好回复”。彭雯弟弟怀疑,这是嫌疑人拿姐姐手机发的,目的是为掩人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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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庭审当日,受害人彭雯家属与被告人杨某家属均未出庭,杨某也并未做过任何形式的道歉。

杨某家属表示,杨某出自单亲家庭,由爷爷抚养长大。他们都认为杨某有精神疾病,还曾在甘肃老家自杀过。杨某投案后曾向警方交代,自己前往华山是为了自杀。并称:之所以自首,是因为怕自己再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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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家人及代理律师曾向警方申请精神鉴定但被驳回,因杨某作案时手段熟练,思路清晰,并无证据证明他有精神病史或服药史。此外,杨某辩护律师认为,杨某是为制服被害人将其勒死,并不是抢劫后灭口。且杨某并无犯罪前科,有自首情节,罪不至死。法院对以上说法均表示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