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需就泛指军队作战、训练和生活上所需的物资和器材,古代仅仅是指军粮的定时定量供应,古代围城战役,一打就是几年,若这几年风雨不调,谷物就会歉收,军粮供应就会不济,非洲土著居民主要粮食作物往往1周左右就会腐败变质,因此部族冲突战争被限制在军粮供应能够达到的最大范围之内。后来土豆被引入之后可以保存超过1个月,部族战争的时空范围都得以大大增加,依靠战争建立一个较大王朝的可能性产生了变化,这样的情况在各文明摇篮都无一例外。
在中国破解这个困局的良策是选用粟米,这种不起眼的,甚至有些寒酸的“粗粮”稳居中国古代军粮“头把交椅”达千年,粟米在军中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其良好存储性。积粟可藏9年,稻米只能藏5年。粟米的保质期几乎是稻米的2倍,古代西周乃至春秋战国时,出现较稳定的农业生产部门并有了劳役服务性质的井田制,秦汉时,有专门机构和人大司农,负责军用粮饷的筹措,以农为本的汉朝更是致力于发展农业生产,有了充足的余粮,战国和秦汉时期,动辄数十万人马的大兵团作战才可能成为现实。
古代运输手段落后,往往运粮人员途中就要消耗掉所运粮草的一半。仅粮食一项就要耗费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即使动用骡马这类牲畜来运输,成本只会高不会低,因为牲畜一样要张嘴吃饭。有时路程越远消耗会更大,往往会出现民夫和牲畜吃的比士兵还多的状况。每个民夫可以背6斗米,士兵自己可以带三天的干粮,一个民夫供应一个土兵,一次可以维持18天。如果要计回程的话,只能前进九天的路程。两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的话,一次可以维持26天。如果要计回程的话只能前进13天的路程。三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一次可以维持31天。如果要计回的话,只能前进16天的路程。三个人供士卒吃用,已为最大极限。兴兵10万人能够战斗的士兵就只有7万人,而运粮的民夫要用30万人,此外就很难再增加人了,
唐朝早期就在边关设立屯田制度,边关粮食基本上能自给自足,但后来这种制度被人为地破坏,边境地区的将领经常在丰收年份压价收购边民种植的粮食,然后高价卖到长安。此举严重打击了边关屯田人的生产积极性,以至发生连锁效应,冲击军粮供应安全。而当时国家粮食供应主要通过水运来自江南、江淮一带的粮食通过辗转运输后成本极高,当时淮南的米价为每斗150文钱,到达长安东渭桥的时候,每斗米还要算上200文的运输费用,价格起码就涨到了每斗350文。翰林学士的陆挚提出采取金融借贷手法解决军粮问题。根据那两年江淮地区粮食少但货币多,边关地区粮食多但货币少的现实,陆挚通过货币和粮食的交易互补,直接将南方卖米所获资金及省下的运费投到边关地区高价收购军粮。由于收购价格高,种地的边民卖粮积极性高涨,以换得他们所缺乏的货币。最终,粮食和货币都到达各自所缺的地方,既节省了运力,也解决了边关地区的粮食储备问题。
军粮筹运、供、管的艰巨性必然要求军队早日取得胜利,战争尽快结束,但蒙古人是军队走到哪里,羊马也驱逐到哪里,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部队的军需供给问题。尽管如此,出征时携带的羊马还是很有限。蒙古军队随身携带战斗时用的一切物品他们以肉干和酸奶为饮食就满足了。他们对于好吃的食物和不好吃的食物都满不在乎,什么动物肉都能吃,甚至猪肉、狗肉都吃。自带食物耗尽时则射兔鹿野豕为食,故屯数十万之师不举烟火”。
在西方,古罗马公民兵按照各自财产等级自备武器和粮食,组成军团开赴战场。因此该时期的战争主要局限在罗马城周边地区,战线和时间都不长,对军粮供给也要求不高。但是从公元前4世纪到公元前2世纪中叶,古罗马征服意大利诸城邦后,主要通过订立盟约使其依附自己,后者可以维持自己的政治制度不变,但丧失主权。双方盟约的最重要内容是降服者要无条件地为罗马提供军需与兵源。在意大利以外的广大地区,罗马主要以建立行省的办法加以统治,并要求这些行省每年都要缴纳一定数量的贡赋,以满足其对军粮的巨大需求。正是有了可靠、充足的军粮供应,到公元前2世纪末,古罗马最终定鼎意大利、完胜迦太基、三败马其顿,实现了从城邦国家到奴隶制大国的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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