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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西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对于在西安工作的我们,会有哪些影响呢?

一、参保方面

1、参加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2、企业单位在办理参保登记时,仍需分别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二、缴费方面

1、对参保职工,依然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只需缴医保费,缴费比例没有变化。

(生育保险只需单位缴费,不管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个人不用缴费)

2、对参保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原先的7%调整至8%

三、住院报销方面

1、原生育保险住院挂账结算医疗费用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挂账费用中结算;

2、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待遇实时结算,使用相同的起付线、按比例分担及先行自付费用;

3、不再按照定额补助的办法进行结算,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同使用最高支付限额。

温馨提示:原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于2020年1月1日之前办理入院的,仍按原生育保险报销政策结算待遇,在2020年1月1日(含2020年1月1日)之后办理入院的,按医疗保险结算待遇。

四、门诊报销方面

1、生育门诊医疗费项目实行限额报销,包括产前检查,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计划生育手术,绝育手术,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

2、新增的产前检查项目医疗费用在1000元内的,按实际发生额报销,超出自付。

五、生育津贴方面

原生育津贴项目保留,在定点医疗机构生产和流产的挂账结算参保女职工,办理出院手续时就可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

六、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

1、取消了男职工配偶享受50%生育报销的补贴政策;

2、对于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可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七、政策依据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医保发〔2019〕68号),该实施细则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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