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为推动人民法庭改革,建设专业化法庭,经本院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10日起,惠东县人民法院对案件管辖作出相关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属于本院管辖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统一由多祝人民法庭管辖,除多祝人民法庭外的院机关其他审判部门、人民法庭不再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

属于本院管辖的原由黄埠人民法庭、稔山人民法庭受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统一由稔山人民法庭管辖,黄埠人民法庭不再受理。

3

2020年1月10 日之前已立案尚未审结的上述集中管辖案件,由原各部门继续审理。

4

本公告调整集中管辖的上述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到调整后的管辖法庭办理立案手续。

5

受理案件地址:

多祝人民法庭:惠东县多祝镇平安中路镇统革命烈士纪念碑对面

0752-8101177

稔山人民法庭:惠东县稔山镇鹅塘新城区第11区2号

0752-832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