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几天,
中小学生就要放寒假啦~ 一提起放假 孩子们本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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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本来属于孩子们最欢乐的时光,
现在都被各种寒假集训、补习抢走了一半!更可怕的是,
班主任带头在外面补课,你不补都不行!
还有班主任过年过节,各种明示暗示管家长要东西!
为了让宝宝们少挨这份儿累, 也为了不增加家长们经济负担。
沈阳市教育局出手了!
1月9日,沈阳市教育局 召开全市教育系统会议, 部署2020年寒假期间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对中小学校组织 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 进行有偿补课等七种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哪些行为重点治理?
1、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家长们注意,
以上这些行为!都不允许了!
如何处罚?
市教育局表示,对查实的问题,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处理办法》)、《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寒假期间规范办学工作的通知》进行严肃处理,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在三天内形成处理意见报市教育局。
其中,学校组织有偿补课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参照《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在职中小学教师受聘在培训机构补课的,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违规人员有荣誉称号的,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予以撤销,并取消相关待遇。违规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有偿补课的违规收入在区、县(市)教育局的监督下,全额返还学生家长。
对一个年度内被查实三起以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学校,按照《处理办法》追究学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培训机构注意!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
各区、县(市)教育局公开举报电话
沈阳市教育局:22857796
和平区教育局:31317710
沈河区教育局:24810963
铁西区教育局:25128237
皇姑区教育局:86266710
大东区教育局:88502214
浑南区教育局:24821703
于洪区教育局:25346232
沈北新区教育局:89864824
苏家屯区教育局:89129897
辽中区教育局:87882249
新民市教育局:87852501
法库县教育局:87105527
康平县教育局:87337170
愿真真正正给孩子
一个快乐的假期!
▍内容来源:沈阳网综合沈阳日报记者 封葑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 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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