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入伍,保家卫国
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
然而也常常有极少数青年
因怕苦怕累
服役思想不端正
想方设法拒服兵役
近日,赣州一男子因拒服兵役被通报
被处以罚款44115元
禁考公务员
户籍备注“拒服兵役 ”永久字样等处罚
并纳入失信人名单
后果相当严重
南康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对拒服兵役的古博文予以处理的通报
2019年夏秋季征兵期间,我区蓉江街道适龄青年古博文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被批准入伍。入伍后以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多次强烈要求离队回家,经所在部队、区和街道人武部、家长、亲戚和朋友反复劝导教育无效,部队党委依据相关规定,于2019年10月28日将其予以除名并退回原籍。古博文拒服兵役的违法行为,浪费国家和社会资源,蔑视国家法律权威,挑战军规军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古博文拒服兵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当事人:古博文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07821996****0032住址: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金赣社区居委会。
2019年夏秋季征兵期间,古博文经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于2019年8月23日至29日参加了为期7天的预定新兵役前训练,并签订了《安心部队服役承诺书》,后经区征兵领导小组定兵会批准,依计划补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某旅。入伍后古博文因个人难以适应部队生活和日常管理要求,表现出思想消沉低落,心理脆弱敏感,情绪极易激动,在部队干部、骨干反复劝导、教育无果后,于9月29日向所在新兵连递交退兵申请。10月1日区征兵办组织工作人员、蓉江街道人武部干部及其父母、家属一同赴部队做其思想工作,经5天连续细心劝导和说服教育,并反复说明相关的政策和被除名后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古博文仍然无法端正心态,坚持离开部队,并以自杀相威胁。
为严肃纪律,警示他人,空军某基地党委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试行)》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九条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的《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军动〔2018238号)之规定,对古博文实施除名处分,并于2019年10月28日退回应征入伍地。市、区、街道三级征兵办工作人员在市兵役服务站按照法定程序对古博文拒服兵役行为进行确认,并于当日再次明确告知古博文及其家长因拒服兵役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古博文及其家长都表示无条件接受。
二、处理决定 为维护国家法律权威,纯正社会风气,树立正确价值取向,坚决遏制拒绝和逃避服兵役这股歪风邪气,强化全区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意识,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古博文作出以下处罚:
(一)经济处罚。按当年入伍大专毕业生家庭优待金14705元/年的3倍处罚款44115元。由蓉江街道办事处执行,罚款上缴区财政。
(二)不得将古博文录取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区公安局在古博文个人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出境手续。
(四)区教科体局两年内不得为古博文办理升(复)学手续。
(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取消古博文义务兵优待、家庭军属资格以及其他部门相关的军人军属待遇。
(六)中国人民银行南康支行指导南康区各家银行联合将古博文纳入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人主体名单,并纳入其个人信用记录。
(七)区文广新旅局将古博文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作为违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通过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南康发布、南康手机报等媒体予以曝光。 南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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