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清朝的格鲁派甘丹颇章政权,采取的是政教合一的管理制度。

但事实上,政教合一制度为适应西藏特定社会环境的产物。在历史上,必然存在一个雏形、定型、完备、衰亡的发展过程。

换言之,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并非格鲁派首创。

甚至在格鲁派尚未诞生之前,这种制度就已经出现在西藏大地之上,并经过了长期的运行磨合。格鲁派取得西藏领袖地位后,不过是借以施行,并使之趋于完备。

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雏形,出现在西部阿里地区的古格王朝

古格作为佛教后弘期上路弘传的发起点,对藏传佛教的传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正是因为佛教的昌盛,古格的国王在王权、教权的配合问题上,进行了相应的尝试。

而这种尝试,让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初露端倪。

需要注意一点,本文以讨论社会制度和政治需求为基点,不涉及宗教诉求及其影响。

一、古格的弘佛举措

西藏历史在进入公元842年(唐武宗会昌二年)时,出现了一个重大转折。

正是在这一年,一度辉煌的吐蕃王朝轰然崩塌。随后,西藏进入了长达数百年的割据时期。

在这段混乱的岁月里,藏传佛教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大量寺院毁于战乱。信仰坚贞的僧人们,只能回到家里独自修行。

而曾经的王室贵胄们,被迫流散各地,在边远地区挣扎求生。

大约在公元950年左右。吐蕃王子吉德尼玛衮流落到了西藏西部,在当地贵族没庐氏的支持下,建立起了古格王朝。

随着阿里地区政治局势日渐稳定,社会生活趋于正常,民众对宗教的需求变得强烈。

古格王室因势利导,开始以国家的力量,推动弘兴佛学的运动。

这其中,国王拉喇嘛·益西沃(947-1024)不但是上路弘法的主要推手,也是古格政教合一制度的设计者和践行者。

在他担任国王期间(后期与儿子一起舍身出家),益西沃在古格实施了三项弘佛措施:

其一、大量兴建佛寺,培养本地寺院势力和僧伽集团;

其二、出资派遣青年赴印度求学,培养了一大批本地译师;

其三、迎请印度佛学大师(班智达)来古格传法,极大提高了西藏佛教的理论水平和修持规范。

要知道,上述三点皆需耗费巨额资金,单说赴印度求学的150余位青年,从西藏带走的黄金数量便达到11万两之多。《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_东嘎·洛桑赤列

而在益西沃的推动下,托林寺在古格建成、科伽寺的前身“雪雨如意天成寺在普兰建成、塔波寺在印控克什米尔斯比蒂建成。

除这些著名大寺外,据《阿里王统记》记载,阿里还兴建了不下100座的寺庙。

《阿里王统记》:“阳火猴年(996年),托林寺肇基于古格。阳土龙年(1028年),大新寺宇,赐名托林红殿吉祥无比天成寺。”

正是凭借国家力量的推动,古格迅速超越了年代稍早的下路弘法(安多地区),成了整个藏区佛学最昌盛的所在。

那么,益西沃为何要矢志不移的弘兴佛学呢?

除了信仰本身,身为国王的他,还有其他诉求吗?

二、古格王室的困局

古格王室在阿里建国后,有两个问题亟待解决:

其一、王室的外地人身份;

其二、如何消弭本地贵族对王权的影响;

这两个问题的出现,还要归咎于古格王朝的创立之路。

上文曾提及,古格王室乃吐蕃王室的后裔,但吐蕃王朝覆灭后的大乱局,让王室子弟的含金量遽降。

尤其,席卷全藏的属民大暴动期间,王室贵胄们无奈流落各地,早已成了落毛的凤凰。

对此,藏文史料《贤者喜宴》描述道:“(王室)后裔在此后的时间里均做了属民或属民的属民,而广大的奴隶及奴隶的奴隶则高傲自大。”

古格王朝的创立者吉德尼玛衮也不例外,在他逃奔阿里的路上,为求活命甚至不得不食用,吐蕃惯例中的“禁忌”食品——鱼肉

《拉达克王统记》:“吉德尼玛衮之往阿里也,值吐蕃大乱,白玛苏赞、阿嘎扎、空莫轰巴三人将百骑卫之上路。途次,献呈鱼、蛋,以布拭之而食。故此后,布食遂成吐蕃王之俗规。”

《贤者喜宴》里,也有相应记载:“尼玛衷之赴阿里也,属僚尚·巴曹及久若·来扎二臣送之,至杰马雍仲,巴曹献狼皮斗蓬之衣一,久若献幼骡一,献毕俱泣下。”

由此可见,吐蕃王室“天神后裔”的彩衣,不足以支撑古格王室执政的合法性基础。

如何证明“外来人为何有权统治本地人”,是个危及统治基础的严重问题。

吉德尼玛衮逃到阿里后,并非马上就获得拥戴建帮立业,而是经历一段长达数年的黑暗期。

在此期间,没有任何吉德尼玛衮统治某地,或攻下某处城堡的记载。

可等到他与本都贵族没庐氏联姻后,古格王朝一飞冲天,短短十几年便统治了包含印控克什米尔北部(拉达克)、巴控克什米尔东北部(巴尔蒂斯坦)、普兰、古格、日土在内的偌大疆域。

可以想见,当地贵族对古格王朝的建立,起到了多大的作用。

但问题在于,当地贵族的能量越大,其破坏力也越大。

对于权臣当道,吐蕃王室体会过切肤之痛。

松赞干布去世后,禄东赞、赞悉若、论钦陵父子三人,相继担任吐蕃大相,弄权长达50年(整个吐蕃王朝才224年)。

以至于,有学者干脆将噶尔家族掌权的历史时期,称之为“噶尔政权时期”“噶尔专国时期”

吐蕃王室在噶尔家族阴影下的至暗时刻,直接导致吐蕃出现了3个制度变化:

1、噶尔家族被灭后,7年不设大相之位,由王太后没庐·赤玛伦摄政;

2、不敢将军权托付大臣,由赞普赤都松赞亲自领兵作战,导致704年,其在征伐南诏时死于军中;

3、重设大相之后,实施众相制削减大相的权威,并引入外戚势力(“尚”)进行制衡。从此,“尚”与“论”两大势力,在吐蕃政坛交相辉映;

吐蕃先祖的教训历历在目,而古格王室的境况,甚至比吐蕃时期还要危险几分。

至少,在噶尔弄权时期,吐蕃王室还有韦氏、纳囊氏、没庐氏、贝氏等几个铁杆世家帮衬,能适当平衡一下。

而古格王室“外来人”身份,导致其根本没有其他选项。

如何在不影响国家稳定的前提下,用一种柔和的方式,消弭本地贵族对王权的威胁,是摆在古格王室面前一道亟待解决的难题。

古格壁画

三、益西沃的“曲线救国”

头戴王冠的益西沃敏锐的体会到了,民众对宗教的迫切需求,开始了破局之路。

吐蕃王朝时期,曾以国家之力,进行了大规模的译经工作,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思想体系。

但吐蕃王朝崩溃后的数十年里,藏地的佛学典籍大多散失、毁坏。为重塑佛教的系统根基,益西沃不惜斥巨资招募青年精英留学印度。

《雅隆尊者教法史》:“(益西沃)从自己之属民中,集中等以上之天资者,一一考核,分出上等中等。内有译师仁钦桑波、勒白喜饶等上等天资者七人,各领二名聪明仆役,共三七二十一人,遣往印度”。

益西沃的心血和投资没有白费,古格收获了以大译师仁钦桑波、小译师查久喜饶为代表的一大批人才(“洛琼”)。

其中,仅大译师仁钦桑波一人主持译出的经书,在《甘珠尔》中便有17部,在释经部中有33部,在密教怛特罗部中有108部。

随着佛教开始在古格复兴,益西沃开始以王权的行政手段,打击苯教信仰,“以苯教尝传自象雄,乃集一切苯僧置一室中,以火焚之。复聚一切苯经,投之水中。”

等到996年开建后,益西沃干脆颁布了《兴佛大诏令》,正式宣布佛教为古格国教。

《阿里王统记》:“任何人,不论僧俗,也不论他的地位高低,都不得违反兴佛护教之大政令,任何人都不许破坏依教法而制定的国家大法。

……,我们一定会把这些原则,告诉我们的子孙,世世代代永远遵行不替。”

夕阳下的托林寺

益希沃不惜代价的弘佛举措中,包含着一个非常隐晦的政治内核。

首先以解决民众宗教诉求为起点,将所有民众拉入佛教的范畴内。而后再通过佛教的宣传,重新树立王室在民众心中的权威。

进而,通过扩大王室支持者的范围,来平衡本地贵族手中的权柄。

这种做法虽见效较慢,但却是既能保证政治生态稳定,又能化解王室困局的唯一途径。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弘佛后,西藏教法史料对于古格王统的粉饰。

“(赞普)源出极佳圣族,乃佛与转轮王之种,系延自圣乔达摩释迦族。根源善美,乃降自光明天。制天库而财丰,具广智而遍知。彼等示圣慈神变身,荣光耀于转轮王。此等神变法王之世系历经四十代,吐蕃众生,现世来世,恶业俱净,极乐终成。如此恩德,知何可量?神仙、父母、亲友,孰能施治!”

注意,这是所谓“吐蕃赞普乃佛陀后裔”说法最早的记载,其书写时间不早于公元12世纪。

而在吐蕃王朝时期,不论是史料记载,还是金石碑铭,吐蕃王室都坚称其为“天神后裔”,从未与佛陀沾过边。

至于,将古格王室溯源至释迦本族的言论,贵族们信不信无关紧要,普通百姓相信就行了。

将百姓支持这种宝贵资源,从贵族手中夺过来,这其实就是益希沃的目的

古格壁画

四、古格的“政教合一”尝试

曾有位高人说过:“一个团队的建立,必然要经过两个阶段。首先团结起来和外面干一仗,以及关起门自己内部干一仗。两仗干过后,团队还没散架,基本就可以上路了。”

益西沃用弘佛的方式,获得了民众支持的资源。他要做的下一步,是如何将宗教权利,牢牢控制在王室手中,不使其旁落。

在他颁布的《兴佛大诏令》中,已明确提出了“教法”的概念,并要求阿里各王国的“国法”必须与“教法”相合。

这实际上,已将“教法”置于“国法”之上,蕴含着教权高于王权的内在特征。

为了能够更好的控制教权,不使其成为影响王权的隐患,益西沃开始对古格的政治结构进行变革。

《兴佛大诏令》的开篇,有这样一段话,“立君之法云何?若王子众,则储君外余皆出家为僧。若赞普出家为僧,须持守戒律;若治事之赞普绝嗣,则于出家之宗子中择立新君。一切僧俗皆须守正弘法”。

这足以清楚看到,益西沃对如何将教权留置与王室内部的考量。

在他的规划中,王室成员除王储外,均需出家为僧。如国王没有直系子嗣,则从宗室已出家的王子中,选一个还俗,接任国王的世俗权利。

随后,益西沃又率先垂范,将王冠让与弟弟柯热(时任普兰国王)。自己和两个儿子舍身出家,才有了“拉喇嘛益西沃”的尊号。

所以,在其晚年出家前,严格意义上说,我们应称呼他的本名“松额”

《贤者喜宴》:“后因阅读先祖史籍,心生愁绪,遂出家为僧,乃称拉喇嘛益西沃”。

后世的教法史料中,多将益西沃出家的原因,归结为“阅读了先祖弘佛的典籍”,但这显然是基于佛教逻辑的描述。

“拉喇嘛”这一尊号便可知,益希沃是在有意识的,将地位至于一般上师(喇嘛)之上。

因为,“拉”这个词,在藏文中是“天”或者“天神”的意思。

所以,“拉喇嘛”是“天喇嘛”或“神上师”之意。

换个说法就是古格唯一的宗教领袖,或教主。

另外,还有一点经常被世人忽视,“拉喇嘛”的尊号是世袭的。

它并不是益希沃一人独有的尊称,益希沃之后,至少有两位也用过此尊号,分别是他的侄孙降曲沃悉瓦沃

从这一点上看,“拉喇嘛”的尊号,其实和后世的班禅、达赖尊号没有本质区别。

唯一区别就是,当时古格还没有活佛转世制度,宗教领袖只在王室内部传承,这与萨迦派(花教)教主的传承方式极为相似。

益希沃对古格王朝政治体制的改革,形成了实际意义上的政教合一,又将国家的王权和教权,分别控制在血亲兄弟手中。

这种做法,一方面很好的削弱了,国内贵族集团的势力;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教权旁落威胁到王权。

这种具有开创性的政治体制,深深的影响西藏后代政权的设置。

此后几乎所有藏地政权中,政教合一的行政模式,都有益希沃的影子。

换言之,其后的西藏政权在处理政治、经济、社会、军事、法律以及民间事务时,都以佛教的教义为基本准则,并把服从宗教领袖、遵循佛教教义当作是最高的原则。

这就是政教合一政体运行的基本规则,而开这种风气之先的便是益希沃

而兄弟二人,一人出家掌教权,另一人掌政权的分权模式,也被后世各地政权广泛采用。

例如,帕竹噶举派建立的帕木竹巴政权便是这种方式,西藏很多地方土司政权,也是采用类似兄弟分权的运行方式。

益希沃真正伟大之处,是他超越时代的的政治实践,成了之后藏地政权的指路明灯。
参考书目:

《后弘期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_戴发望;

《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_东嘎·洛桑赤列;

《从古格王朝的衰亡看帝王管理之道》_武燕;

《拉喇嘛与国王_早期古格王国政教合一制初探》_黄博;

《兴佛改制_益西沃时代古格王国政教合一制析论》_黄博;

文系网易新闻·网易号家乡特色签约内容

详解历史细节,厘清来龙去脉,视角不同的中国历史! 欢迎关注“白发布衣的藏地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