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友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说道:朋友的定义就是经常联系,没事的时候聊聊天,有事的时候就见见面或帮帮忙。男女双方有了实质的亲密行为,当不了朋友了。

发生过关系的男女,有了实质的亲密行为(性行为),两人的关系就已经突破朋友的界限,进入到男女朋友或情人的关系。想要倒回朋友关系或以后保持朋友关系,那只是一种愿望,一种不想负责任的借口。

小编认为:这个问题,需要从两方面来看:1.曾经是男女朋友,后来分手的;2.单纯地发生了关系,后来分手的。下面我们来逐一分析一下:

曾经是男女朋友,后来分手的

此类情况其实就需要大家自己把握了。既然分手了,那么说明双方之间的关系出了些问题。比如双方没有感情了。这种情况其实是可以继续做朋友的。既然都觉得没有感情了,那么继续在一起可能就是浪费彼此的时间。心中没有什么怨恨,和平地分手,那么退回朋友的关系还是不错的。彼此可以作为互相倾诉的对象,有什么困难也可以互相帮忙,其实是挺好的选择。

单纯地发生了关系,后来分手的

这种情况一般源自人的原始性冲动。不了解对方的背景、性格、也没有什么长期的接触。只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环境,对彼此产生了原始的性冲动,然后发生了关系。例如网上的一夜情啊,同事之间的一次糊涂的冲动啊。这种情况小编觉得没必要做朋友。错过一次就算了,不能继续再错。最好不要再有任何的联系,那样只会让后来越来越麻烦。况且双方之间也没有什么真正的感情,只是一次性冲动,这是没有做朋友的任何实际性基础的。

综上所述,某些男男女女因方方面面的原因互相动过真情,甚至发生过肌肤亲密接触,或进入过短暂的露水夫妻状态。由于某些原因最终不能成为终身伴侣。那么这些人是否可以成为终身朋友呢?我认为素质较高,能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的就可以,做不了长期夫妻,但可以做一辈子朋友。

而那些素质较低,彼此不信任不理解的人,一旦分开就成不了朋友,甚至还有的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的,那些人就不可能继续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