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据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兼党工委书记郎平涉嫌受贿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査办理。现案件已由该院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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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兼管委会原主任郎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郎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与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由他人支付费用,游览多地景点;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郎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私欲膨胀,擅权妄为,“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多次拒绝组织教育挽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郎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中共马鞍山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其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马鞍山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
责任编辑:陈敏娟
值班总监:谷雨
审核: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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