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想让运营商交钱租用他们建设的光缆,运营商不从,他们就剪断了运营商原来的通信光缆,导致无法修复,结果全村的通信中断了,运营商和铁塔公司联合声明:不再提供手机信号,不接受通信投诉!媒体按照惯性一边倒的批评运营商恶毒垄断、不履行村村通义务,造成村民看不上春晚了!明明是犯罪行为不去批判,却施压运营商去协调妥协,这种将骂中国足球和运营商视为“默认正确”的观点该改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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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还原

1、一个公告基本把事情说的很明白了。

2、看看“文明村”怎么说

村民:“我们村是全国文明村,(省市)文明村,(村里)整改通信线路,全部入地。(网线断了之后),现在新闻都看不到,老百姓非常有意见。”

袁薛庄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保生表示,电缆线路调整为了整治村容村貌,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村委会先行安排村民对飞线入地做了线管预埋,并垫付了数万元工程款。

二、媒体开始批运营商垄断,倒逼官方出来辟谣

《“全国文明村”被断网 村民担心今年看不上春晚了》等等文章开始诉诸媒体,以“文明村”、“断网导致村民无法看春晚”、垄断等词矛头指向了三大运营商和铁塔公司,似乎运营商错了,还错的不轻!

1、官方已经发出《安阳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关于安阳市袁薛庄村通信阻断情况的通告》,详见下图:

安阳市通管办发布回应中提到袁薛庄村通信光缆系村委会人员自行剪断。2019年12月23日15时左右,袁薛庄村内发生大面积通信故障,电信、移动、联通抢修人员到现场发现通信杆路已被拔出,光缆正在被破坏性清剪,维修人员随即报警,民警到现场进行了登记取证。

2、事实真相:村民确认,电缆线路并非如此前报道中所说,是通信公司切断的,而是村委会自行剪断的,目前村里已断网超过20天。

3、事实真相:袁薛庄村村委会表示光缆必须入地,并再次向各运营商提出已做好预埋并穿了光缆,仍坚持要求运营商必须使用,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明明是违法犯罪行为,运营商不该背这个黑锅

1、擅自剪断光缆是违法犯罪行为!

《电信条例》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改动或者迁移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剪光缆能判几年呢?笔者咨询了通信行业相关法律顾问是这样答复的:若所偷光缆“正在使用中”的,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可能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若构成罪,最低可被判3年,最高可被判15年有期徒刑。

附上一个案例:2019年8月26日,东海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某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一审获判有期徒刑8年。

被告人郭某某(男,江苏省东海县人,49岁)驾驶电动三轮车,分别于2018年6月10日、6月11日和7月4日, 将石榴街道的石安河大桥北侧五百米路西、石榴街道转盘路北农贸市场西南角等4处电线杆上的光缆剪断,及海陵实验中学南侧红绿灯西南角附近、东城新苑小区西侧绿化带附近等7处地下井内的光缆剪断,严重影响了公共通讯安全。造成被破坏附近区域网络中断数十小时,影响了万余户的固定电话、宽带、网络电视等。另造成公安卡口13处、天眼213处、公安四级网及青湖、黄川、石梁河、南辰4个派出所专线中断,石榴邮政专线、新县医院专线、石榴电子政务网、石榴所有网吧网络中断。还造成大额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该案于2019年8月26日一审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八年。

2、任何人都能建通信管道,强卖给运营商使用?

通信线路的建设是一门专业技术,通信管道的施工是由严格的施工技术规范的,比如要 面对通信改造升级的需求,尊重运营商的专业性是最起码的前提。比如,承接通信管道建设的施工单位的资质有明确要求,入门级的要求其中有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等。 不规范的施工,运营商先不说能不能用,就是用了其中一部分,技术验收不合格推倒从来的代价会 更高。

村 委会自行修建通信管路,是一种“草莽”行为。 按照 村 委会的这番逻辑,是不是修高铁经过“文明村”,它可以自己修好铁轨卖给铁路?是不是未来 村 内道路改造 ,可以收取“入 村 费”? 电线、水管入 村 可以向电 网 公司、自来水公司要钱? 如此狭隘的利益割据思维,实在不符合现代乡 村 充分融入当代社会的要求。

3、“文明村”犯罪行为不是文明村该有的样子!

“光缆入地”固然能够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文明进步,但采取一种明显违反法律的方式,则不啻为对文明的背离。这番强行切断网络、逼迫运营商使用村委会自建光缆的操作,实在不是一个文明村应有的样子。

四、抹黑运营商不应该再是”默认正确“的舆论选项

运营商早已经成了弱势群体,整个中国舆论界,对于中国电信业一直在媒体的策动下恶意抹黑,一些人一方面极度无知,另一方面为了眼球,也不断一次给电信业贴上垄断的标签,让一个为中国经济作出巨大贡献的行业,一个打破垄断的走在全国前列的领域,备受责难。一直处于负面的舆论环境下,让行业发展极度不利。

通信行业的现状我来描述下,通信人的假期计划:第一天,滚床单赖床一小时起身炒店;第二天,去连锁炒店;第三天,去卖场炒店;第四天,去自营厅炒店;第五天,教乡镇渠道炒店;第六天,去校园炒店;第七天,滚床单赖床一小时起床汇报炒店…… 这就是被认为垄断的行业的现状。

有人拿村村通说事?我来说说大家都知道,经济越发达人口越密集的城市,其电信建设成本就越低利润就越高,随便在楼顶上就可以建站,覆盖上万月话费过百的城市人,而一个工人蹬个自行车就可以维护10个站。而山区得花百万建铁塔,极偏远山区还得使用VSAT卫星通信接入,然后只能覆盖一个村,村民月话费不到20。
电信“村村通”工程已经到尾声了,三大运营商当然是贴钱干的,不干行不行?不干当然不行,老总会被立马端掉。那钱从哪里来呢?羊毛出在羊身上,运营商从北上广等大城市收取远远高于成本的资费,拿出一部分来贴补农村。北上广的电信资费比香港高,这就是重要原因。
“村村通”政策造就了全球第一的大国电信覆盖率,到处都有手机信号,你在人均GDP很低的国度,享受了比发达国家还便利的电信服务,这可不是吹牛,这是事实。
偏远贫困人口的电信权被联合国认定为人权,中国电信业的“村村通”是国际电信联盟第CA/42STGkg号文件所倡导的“向农村和边远山区提供电信服务”理念的具体落实,中国在这方面是个人权大亮点。

与“文明村”强买强卖“相比,一些开明政府单位对通信建设的支持已经有很多正面的案例,比如,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今年主动开放区政府院内办公楼宇的天面资源建设5G基站。

已经有不少清醒人士开始发声亮剑:有12月份村委会为了推进工作,将袁薛庄村里一条街道的通讯桩拔掉。为了逼运营商掏十多万,刻意破坏了电信设施,居然将这种严重违法行为称为“为了推进工作”,咋还有这种不要脸的说法?居然还是全国文明村,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希望铁塔和三大运营商不要怂,报警追究该“文明村”村委会的违法行为,对恶意勒索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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