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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孩子因为发一个自拍被辞去工作。
这次新闻的性质和上次“公共场所蹲下”和“地铁喂奶”的新闻的性质有什么不同之处。

很多人认为她雅,我也不反驳。因为她的着装不是根据你的我的大家的审美观来进行肯定或否定的,而是根据专门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违反了规定而遭到辞退,也算合理。
唯一可以辩解的就是否屡教不改?有没有给这妹子改过自新的机会?毕竟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嘛,不是什么大错,给个机会也不算过分。
回答的人多了,自然就啥人都冒出来了。“违反个着装规定咋了,又不是杀人也不是对群众吃拿卡要,干嘛对人家一个小姑娘上纲上线?”。
希望以后我犯错了这些人也能蹦出来替我说话,保证也不犯杀人放火的大错。
您看行吗?
看到后面冒出来的一些回答,让我在深夜执勤时感到温暖和欣慰,终于看到警察犯错误时不再是万众唾骂,而是有人很积极的开脱、辩解,批判那些对警察太上纲上线的人。我的世界观都快感动到动摇了
这问题越来越热闹了,本来简单说了几句没想到被顶起来了。主要回答了题主的两个问题:一个是这样着装到底雅不雅?我觉得这个主观性比较强,虽然个人认为是不雅的,但我也不能说其他人一定也觉得不雅啊;另一个是这样的行为和在地铁里蹲下、公共场合喂奶有什么区别?我认为区别还是非常大的,最明显的就是对于辅警一般也是按照《着装规定》管理的,可没有规定要求地铁不能蹲下,喂奶这个事儿我觉得婴儿的肚子最重要,雅不雅不重要。
对于该怎么处理,说实话对于辅警的处理随意性很强……岂止是对辅警呢,对在编民警何尝不是,正常执法被开除的都有。毕竟面对所谓舆论,你基层小民警为了维稳大局牺牲一下又怎么了?
直指对于辅警的管理双标严重——待遇低、任务重、责任大,出了事还第一时间被开除。待遇低我是认同的,我非常赞同提升辅警的福利待遇,但相应的也应该提升辅警的招录门槛——处理辅警的随意性是和招录辅警的随意性相对应的。随便招来的辅警,你指望领导能有多慎重对待?
至于为什么辅警招录存在随意性?为什么不能择优录取社会人才来从事辅警工作呢?问题就在辅警待遇太低了,要求高了谁来干啊!而这个待遇标准还是政府制订,公安局并没有权限提高辅警的工资待遇。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
最后就我上班的派出所来看,辅警的任务重、责任大、风险高是相对于他们过低的工资来说的,有些人理解成辅警干着正式民警的活领着临时工的工资,这样的现象起码在我们所是没有的,辅警真的是“辅”警……辅助作用,主要工作还要正式民警来干。如果把主要工作交给辅警干,不仅是违法的还是高风险行为,起码我不放心在某些辅警的询问笔录上签字。

谢邀啊,题主你可以认为她雅,我也不反驳。因为她的着装不是根据你的我的大家的审美观来进行肯定或否定的,而是根据专门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违反了规定而遭到辞退,也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