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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纠结员工现在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否会被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有没有风险?全国第一张社保税票已经正式开出了,看来税务接管企业社保征管箭在弦上!

一、全国第一张社保税票开出

2019年11月1日,河北衡水市桃城区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合署办公税务窗口,开出全国第一张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新系统社保征缴税票。社保缴纳也可以取得税务票据了!注意是共享平台,社保和税务一起共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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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桃城区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三部门(以后这三个部门将是企业主要打交道的部门了)密切配合,顺利启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进行征缴,并在桃城区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合署办公税务窗口开出全国第一张新系统下的社保征缴税票。看看长得什么样子,下面图片就可以看出来,就跟现在的完税证明长得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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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和税务局对于社保征收模式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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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社保局和税务局征管的主要区别,经办过税务和社保的会计最有发言权,社保局和税务的哪家征管力量大?

被税务稽查过的朋友最清楚,你们公司那点破事,人家大数据可能比你懂你,同行业都是按照工资10000缴纳社保,你们公司按照3000,你们员工比别人低?来解释一下,解释不过,回去更正申报,滞纳金加罚款!

二、不实交社保,迎最严判罚!

1、少缴社保,被法院判罚!吓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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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国家税务总局旬阳县税务局旬地税征字【2018】1号社会保险征缴决定书认定,被执行人旬阳县某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温某明未按时申报缴纳62名派遣员工2014年1月至12月社会保险费616506.64元(2014年陕西省养老缴费基数为2442.65元,旬阳县某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单位缴费部分为2442.65×20%×12×62﹦363466.32元;个人缴费部分2442.65×8%×12×62﹦145385.04元;利息107655.28元)。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作出“限旬阳县某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温某明在决定书送达后五日内向旬阳县税务局缴纳刘某利、刘某西、刘某明等62名派遣员工养老保险费508851.36元,利息107655.28元,合计616506.64元;并自2017年8月5日起按日加收0.5‰滞纳金至清缴之日止”。

2019年1月21日,准许强制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旬阳县税务局2018年4月25日作出的旬地税征字【2018】1号社会保险征缴决定书。

看明白了,想当铁帽子王,看来没那么容易!不过看完案子,发现只补交了滞纳金和利息,应该还算比较庆幸!

估计是企业把社保都惹急眼了,迟迟不缴纳,直接法院了,再不执行,就直接银行账户封了!

以后税务征收之后,等到税务管你要钱,你可能麻烦就大了!

三、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上线:社保全国联网来了!

社保、个税申报数据或将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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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2019年10月21日,河北省已经上线了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

新系统上线后:

1、税务机关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涉税风险控制,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

2、社保、个税申报数据将实现全面比对,一旦有异常,违规企业将成为重点稽查对象。

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试运行,社保全国联网真的要来了;

做完账没事的时候,回去自己打开这个网站看看,功能很强大!不说了,自己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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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很强大,能提供全国性、跨地区的社保公共服务。目前可以进行社保查询、待遇资格认证、养老金测算、社保转移查询、境外免缴申请、异地就医查询、社保卡查询、各地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导航等。

本着没有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的原则,我们先去打探了一下,登陆平台,进行注册,然后下载了“掌上12333”手机APP,并且体验了一番:先是查询了自己的社保缴费情况,然后测算了一下养老金,最后还申领了一张电子社保卡,收获满满。

不过在这里,申明一下:目前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处于试运行阶段,很多城市的社保服务正在对接中。

目前全国各省开通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服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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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大部分省份已经完成了接入,其他没有完成的省份也在逐步完善接入中。

看看你们省份上线了吗,浙江已经上线,呼叫天津、天津已经上线,呼叫内蒙,内蒙已经上线,呼叫青海.......

四、看看你们公司属于哪一种?

1、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

2、只缴纳五险中的个别险种;

3、缴费基数按最低标准而非实际工资等等。

你们企业有这些情况吗?如果有,恭喜您,以后日子可能并不太平!

社保最严监管来临,这4类企业一定要注意!

1、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企业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这个是法律规定。

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单位,你的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2、劳务派遣、物业安保、建筑劳务等用工多的企业

这些单位很多不会给职工办理申报,私下签订放弃社保协议的比比皆是,而一些建筑劳务公司还会大量做工资成本,在建筑用工未实名的庇护下,大量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制作工资表,列支成本。

你的工资表信息、个人所得税信息、社保申报信息,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现在都由一个部门来核查了!应缴未缴的行为更容易被曝光了。

就跟上面那个案例一样,被查的就是劳务派遣公司,铁帽子王一样查,盘他!

3、拒缴社保费的企业

只要给你核定了申报基数和期限,就按照税种的申报严格给你管着,你延期申报,不申报,不仅影响你信用,更可怕的是,可能限制开票,反正管制的方法就比社保征收多多了。

不过现在有这个胆子的人越来越少了!

4、不规范缴纳社保的企业

至于那些按照最低工资缴社保、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社保等不规范的企业,也需要审时度势、顺势而为,提早自查以降低企业风险。

有些同学问老师有没有高见,没有什么指导意见!就跟你问,老师,我们公司买一张发票不会被查吧?谁知道你的点背不背呢?

五、这些规避社保的方式将被严厉打击!

好多财务人员想法设法来对社保进行“纳税筹划”,在此郑重地提醒各位财务同仁,以下5种筹划社保的方式不可取!

不可取方式一:通过私人账户规避

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xxxx元,另外的xxxx元通过一些收入不入账的私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不可取方式二:让员工去找票来抵税

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xxxx元,另外的xxxx元通过让职工到处找费用票、甚至明示或者帮着员工统一买票来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不可取方式三:工资+劳务费

也就是通过公司账面发放工资薪金xxxx元,另外的xxxx元通过员工去税局虚开劳务费发票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不可取方式四:乱发放补贴

也就是通过筹划为工资xxxx元,另外xxxx元属于不交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不可取方式五:临时工、正式工分不清

也就是通过筹划为这些人员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属于临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直接做个临时人员工资发放表支付就可以。

总之,很多企业可能要在2020年面临剧痛了,不过还是提醒各位会计人员,切记不要造假、切记不要违背业务真实的面目,必须要合理合法运用政策,通过改变传统用工方式、结合优化员工薪酬体系等方面入手,从而达到既降低税负费率、又降低财税风险的目的。

内容来源:衡水晚报,税来税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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