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实名制在保证快递物品安全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给用户带来安全隐患,容易引发用户隐私泄露风险,给用户造成损失。快递实名制推行效果与快递用户隐私信息保护水平密切相关。目 前我国快递实名制推行效果不佳,其中既有政府监管以及用户层面的原因,也有快递企业层面的原因。

1.发货方

从主体角度看,主要是快递发货方对用户隐私信息的泄露,源于快递发货方隐私信息保护意识和行动不够。

2. 快递企业

快递企业造成的用户隐私信息泄露主要包括:企业信息系统不完善造成信息泄露,如黑客攻击;接触用户信息的快递企业管理人员造成泄露; 快递企业快递人员造成用户隐私信息泄露;快递 企业网点用户隐私信息管理能力不足造成用户隐私信息泄露。具体来讲,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1)设备配置不够完备。快递实名制推行的信息保护需要快递企业按照规定配置各项安全生 产设备,而目前设备方面尚未完全落实。比如,我国快递企业在收寄快递时,快递员和用户仍然在 完成纸质面单的信息填写,缺少基于移动终端设备的用户信息的电子录入,无法实现用户隐私信 息的加密隐藏处理,容易造成用户隐私信息泄露。

(2)快递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有待提高。快递行业的从业人员是快递实名制的直接落实人,应严格遵守快递业法律法规,遵守快递行业业务规 定,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用户信息。而现实中,行 业从业人员对用户隐私信息保护意识不足,尚未真正意识到用户隐私信息泄露的严重性,很容易 造成用户隐私信息泄露。

(3)快递企业基于成本方面的考虑,没有做好 用户隐私信息保护工作。快递实名制下,快递企 业要保护用户隐私信息,势必需要更新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再造企业业务流程,培训企业工作人员等,而这些活动必然会增加快递企业的运营成本。

(4)快递企业网点管理能力不足。快递企业运营需要众多的网点,这些网点包括自营网点和加盟网点。由于快递企业对不同类型网点用户隐私信息安全管理的不足,造成了用户隐私信息的泄露。

3. 收货方

收货方自身造成的隐私信息泄露主要源于其用户隐私信息安全保护意识的不足。具体而言,即收货方对隐私信息缺乏清晰的理解,对隐私信息泄露后果的严重性认知不足,导致纸质面单随意丢弃,进而造成用户隐私信息泄露。

4. 监管方

监管方造成的用户隐私信息泄露表现为,监 管方对快递企业用户隐私信息监管不足。一是监 管力度与物流快递行业发展不匹配。随着电子商 务的快速发展,快递行业业务量呈现出迅猛增长 的态势,然而国家邮政局作为物流快递行业监管 的主体,尚未在各个区县设立监管机构,仅仅设立 了派出机构,无法对迅猛发展的物流快递行业实 施有效监管。二是快递业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对物流寄递行业进行管理所依据的法 律法规包括《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 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反恐法》等。尽管这些法律 法规针对物流快递行业给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但针对快递实名制,特别是在技术层面尚未形成 相应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此外,对物流快递 行业不实行寄送实名制和不规范操作所导致的用 户信息泄露的惩罚措施等约束机制也尚未形成。

5.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造成的用户隐私信息泄露主要表现为,部分服务于快递企业的行业企业在用户隐私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导致了单据查询等过程中的隐私信息泄 露。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快递年业务量突破630亿件,这些流转在行业企业信息系统中的用 户信息需要保护。而 2019 年 1 月到 2019年 12 月,快递行业信息泄露案件达到 1143 起,其原因主要就在于行业企业数据安全防护技术水平不够,信息系统和企业网站安全防护存在漏洞,一旦服 务商的服务器遭到侵袭,就会造成用户隐私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