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卖淫嫖娼,各地公安机关一直都是零容忍,只要抓到就会重罚甚至拘留,但即便这样也挡不住那些被利益蒙蔽了双眼的不法分子,他们以利益为目的,气焰十分嚣张。1月17日发布消息,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巡特警大队,一举铲除了一个隐藏在快捷酒店内的卖淫嫖娼窝点,行政拘留11人。

2020年1月初,邢台桥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桥西区建设西大街某快捷酒店内存在卖淫嫖娼现象。随后民警经过多次化妆侦查,一卖淫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十分狡猾,将该酒店二层全部租下,四周布设监控,酒店正门口有暗哨,从东面进入二层后,第一道是玻璃门,第二道是墙体暗门,第三道是防盗门,每道门之间都有工作人员拿对讲机通话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启,在二层的西边专门设有卖淫女的休息区,而且还有后门可通往后院。

警方一举抓获11人1月9日晚,治安大队共分成4个小组,分别部署在该酒店的前门、后门,四层的东侧和二层西边隐蔽处。

面对狡猾的犯罪分子,1月9日晚,治安大队大队长带领民警分成四个小组,分别部署在该酒店的前门、后门,四层的东侧和二层西边隐蔽处。23时许,当两名侦查员成功进入该酒店二层第二道暗门之后,所有人员按计划同时行动,将正在进行性交易的周某某(男,30岁,衡水市人)、赵某某(女,43岁,黑龙江鸡西人)、姚某(男,28岁,唐山市人)、王某某(女,39岁,河南信阳人)、马某(男,22岁,邢台县人)、赫某(女,46岁,吉林长春人)、何某某(女,41岁,湖北武汉人)和二层第一道门服务生沈某某(男,21岁,邢台高开区人)、暗门内的服务生张某某(男,22岁,邢台高开区人)、服务生王某(男,28岁,邢台县人)、路边放哨人员徐某某(男,21岁,邢台高开区人)当场抓获。

为继续深挖战果,民警组织精干力量连夜突审,但犯罪分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行动人员又多次往返现场,收集证据。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经过近二十个小时审讯工作,11名嫌疑人员最终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1月11日,该11人全部被行政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了

嫖娼被抓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会被处五日到十五日不等的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初次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会被执行行政拘留,但是会被执行行政罚款;70周岁以上的也不会拘留。

如果不符合以上规定,应当既拘留,又罚款。

原则就是10日以上15日以下,并可以处5000元罚款。

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的行为。

一、嫖娼违法,但一般不犯罪

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通常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卖淫嫖娼管理办法》处罚。

二、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

(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非性工作者)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2、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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