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疫情防控[2020]9号

关于启动蚌埠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级响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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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蚌埠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蚌政办秘〔2018〕108号),结合我市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1月25日18时起,启动蚌埠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请各单位严格按《蚌埠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