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责任担当,现将路桥区查处的4起违反“六个严禁”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通报如下:

1.桐屿街道三新社区居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解金德擅自脱岗问题。1月27日,解金德在疫情防控值班期间擅自脱岗,经多次提醒后仍不到岗。1月30日,解金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受到歇职教育,其组织关系被迁入街道党性教育党支部进行帮扶教育。

2.螺洋街道螺洋菜场场长余会明等人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1 月29日,疫情防控督查组发现螺洋菜场体温测量工作形同虚设,值班人员在岗位上与人聊天。 1月30日,余会明受到免职处理,值班人员余凤正受到警示约谈,菜场全体工作人员被扣除年度奖金。

3.新桥镇新兴村村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正明疫情防控工作不实问题。陈正明对居家隔离对象缪某的管控仅停留于口头交代,对缪某违反居家隔离规定的行为未能及时掌握。1月29日,陈正明受到通报批评;该居家隔离对象已被强制隔离。

4.金清镇坦头沈村党员沈赞发表不实疫情信息问题。1月29日,沈赞在该村党员微信群中发表不实的防控疫情信息,意识到错误后及时予以纠正,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影响。1月30日,沈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严格遵守“六个严禁”“六个必查”纪律要求,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坚守岗位职责,发扬斗争精神,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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