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晚,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接受鲁健专访。对于疫情初期8名武汉市民称“出现SARS”被约谈,曾光表示:“这8个人是可敬的,他们是忧国忧民,有一定见解的。作为公共卫生专家,希望同他们对话,希望从他们身上学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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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武汉警方处罚“传谣”的8人是可敬的,应该保护,应该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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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武汉警方处罚“传谣”的8人是可敬的,应该保护,应该赞扬!

武汉警方回应“8人传谣被处理”

29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武汉 通报了此前8人“散布谣言”被处理的具体情况。

通报全文如下:

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部门发布关于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随后,多名网民举报有人在网上传发不实信息。为查明情况,公安机关先后对8名行为人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8人分别传发了“X医院已有多例SARS确诊病例”、“确诊了7例SARS”、“Y医院接收了一家三口从某洲回来的,然后就疑似非典了”等未经核实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因上述8人情节特别轻微,当时,公安机关分别进行了教育、批评,均未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

最高法:武汉8人散布的“虚假信息”并非完全捏造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一篇对疫情中谣言治理的文章,谈到武汉公安机关处罚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的事件。

文章认为,8名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主观上并无恶意,考虑到该类谣言在客观上对一定范围群体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有一定积极影响,且澄清该类事实较为容易,执法机关对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

在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的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的案件中,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我们的确可以认定,鉴于新型肺炎不是SARS,说武汉出现了SARS,属于编造不实信息,且该信息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给予其训诫或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都有其正当性。 但是,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是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且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曾被武汉警方约谈调查的八人竟然是医生

明明是8位“医生”,为什么报道却用8位“市民”?

8名“传谣者”分属于三个群,群名是:武汉大学临床04级群、协和红会神内、肿瘤中心。都是医学交流群,身份几乎都算是医疗专业人士。他们聊天的依据一份诊断书:

唯一可以抠字眼抓人的是当时华大只有SARS的检验盒 只能做出来给跟他类似的结果 ,上报CDC时候也是按照高度怀疑sars上报的。

其中一个”谣言者“李文亮的聊天截图如下:

大家都知道,微信群聊天比较随意,李文亮前面说了SARS,随后就进行了解释,是冠状病毒。警方取证不能断章取意,只选前面一句吧?连起来后面的话,可以说完全没有任何错误。

传这个谣言的李文亮,还是一位在一线治疗新冠肺炎的医生,后来他和父母也都染上了新冠肺炎,他自己病情还比较重,在重症监护室,无法下床,大小便都在床上,基本没办法说话。

八位所谓的造谣者都是业内人士,他们感觉这是一种传染病,在专业的群里聊天,竟被称为造谣者?

他们是英雄!

代价,惨痛而深刻啊。

做错了,就要认错,认错真的那么难吗?必须鞠躬道歉!

每天增长的不是数字,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无辜生命。

这场灾难性疫情,留给我们的思考,太多太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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