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面前

没有人是“超级英雄”!

无谓的逞能

只会危害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德州平原县的男子孙某某

乐陵的张某某

就为个人的鲁莽行为

付出了代价

此前,禹城警方也查处一起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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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8日13时30分许,平原县恩城镇付庄村安排两名村干部在村西口大道放置了两张桌子进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15时许,付庄村村民孙某某骑三轮车路过,村干部将其中一张桌子移开供其通过,留出的空间已足够通过,但孙某某仍觉得桌子碍事,强行将两张桌子搬到三轮车上带回自己家中。付庄村文书到其家中索要时,遭到拒绝,后孙某某从家中出来一路辱骂村干部并返回现场,至民警到达现场催促孙某某返还桌子时,其仍拒绝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孙某某已构成寻衅滋事,决定给予孙某某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

1月28日,乐陵市黄夹镇党委、政府按照市委、市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干部在西大桑树村村南路口开展疫情防控值守工作。下午15时许,东大桑树村村民张某某途径疫情防控点时,拒绝配合执勤人员工作,执勤人员耐心劝导,但是,张某某却无视执勤人员劝阻,将放置在路上用来登记信息的办公桌推翻在地,严重破坏了疫情防控工作。

接到报警后,乐陵市公安局黄夹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将张某某行政拘留。

警 方 提 醒

疫情当前,配合各级各部门的防疫管控工作,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义务所在。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服从和配合管理。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顺利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公安机关将对任何不服从、不配合甚至阻碍国家机关、医疗机构或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依法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重点打击,绝不姑息。

来源:平原公安、乐陵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