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全国疫情形势依然严峻

为做好疫情防控

全国各地纷纷发出公告

要求进入公共场所须配戴口罩

但仍有市民朋友心存侥幸

非但不戴口罩

甚至与劝阻者发生肢体冲突

最终被依法处罚

01

不听劝阻,故意打砸摊位

1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有关措施的通告》,实施范围涵盖所有公共聚集场所。通告实施第4天,南京市雨花台区王某未佩戴口罩执意进入梅山菜场,遭到管理员劝阻后,一怒之下打砸摊位,造成一水果摊老板损失了一筐草莓和一台电子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王某最终因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13日。

02

不听劝阻,强行闯入并殴打他人

1月27日,河南省南阳市郑某某进超市时未佩戴口罩,不配合超市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在超市工作人员劝阻时,郑某某不听劝阻,仍强行闯入并殴打超市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郑某某最终因故意殴打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200元。

03

不听劝阻,故意辱骂并殴打他人

1月29日,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天穆派出所接到一公交车司机报警,称一醉酒男子未佩戴口罩乘坐公交车,且不听劝阻,辱骂他人。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醉酒男子正在辱骂公交车司机,民警上前劝阻时,该醉酒男子仍不听劝阻,反而推搡、殴打民警。民警多次警告无效后,依法将该醉酒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该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疫情防控工作

事关每一个人

每一个家庭健康

在疫情防控期间

请广大市民朋友

外出特别是进入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

自觉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共同抗击疫情

对于恶意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请大家切莫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全媒体记者】刘稳

【通讯员】湛公宣

【作者】 刘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