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2月4日讯(记者 孙秀青)抗击疫情人人有责。记者获悉,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期间,国内发生多起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或者刻意隐瞒疫情的事件。而根据我国法律,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者最高可判死刑,刻意隐瞒病情不配合治疗最高判刑七年,对他人疫情知情不报者可能面临被行政拘留的处分。下面这几起案例让人触目惊心!记者再此提醒,家庭或社会聚集性会活动可能形成聚集性疫情,这时候任何聚集性活动都不参加,才是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对社会高度负责的表现。

案例1: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者最高可判死刑

江苏省发生过这么一个案例,一个新型冠状病毒病例从贵州经武汉回来后,多次到社区的老年活动室打麻将,最终感染了十多名“麻友”。

根据国家法律,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死刑。

案例2:刻意隐瞒病情不配合治疗最高判刑七年

红星新闻2月4日报道了《69岁老人确诊新冠肺炎:多次隐瞒接触百余人 含30多名医护人员》:69岁的雅安市天全人侯某有意隐瞒途经武汉汉口返雅的事实,多次在外活动,密切接触群众达100余人。在医生等多次询问是否有武汉、湖北等地居住和旅游史的情况下,其仍然否认,导致有30多名医护人员密切接触。

作为已经感染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应该无条件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配合隔离治疗,拒绝配合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判刑七年。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案例3:一房东因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人知情不报被行政拘留

杭州西湖区某小区业主钟某某,于2019年11月将房子出租给武汉籍人员蔡某某。1月22日,蔡某某母亲从武汉来杭州探望女儿,母女俩于1月26日下午在某商场购物,1月30日母女俩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公安部门调查,房东钟某某明知蔡某某母亲为重点疫区来杭人员,却未履行主动报告职责,造成一定后果,已涉嫌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蔡某某母女可能涉嫌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还将根据有关法律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广大出租户和疫区返乡人员,应切实履行起报告和自我隔离的义务。

案例4:疫情发生期间家庭或社会聚集性会活动要不得

胡某无湖北(武汉)旅居史,自述1月17日晚上参加了宁波市海曙区一美容养生会所老板组织的聚餐,聚餐中有武汉人参与。之后她又到一寺院参加一旅行社组织的祈福活动,当天自感畏寒、发热,未及时就诊。其丈夫、女儿均于1月22日发病,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月27日胡某本人也被确诊。19日当日同车一起参加祈福活动的人员中有14人先后发病并确诊。截至2月2日24时,参加该次祈福活动的人员和部分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中,已有25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1月22日,宁波市鄞州区报告了一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聚集性疫情,3例病例为同一公司员工,1例阳性检测者为发病员工家属。首发病例陈某,于1月12-14日在杭州参加一个企业会议,参会代表中有武汉人参加。该杭州会议共有30人参会,省内共计有11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1月30日,宁波市宁海县报告一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家庭聚集性疫情。4名家庭成员和新疆来的朋友刘某在1月18日共同聚餐,刘某来宁波前在新疆接待过武汉客人,1月17日就已经出现了症状,1月28日在深圳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该4人先后在1月30日、1月31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这时候任何聚集性活动都不参加,才是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对社会高度负责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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