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新区直管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

赣江新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通告

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赣江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实施加强防控12条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新区直管区所有村庄、小区(含开放式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二、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住所地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出现疑似病例的,对所在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出现确诊病例的,对上述区域实行封锁。

三、近14天从疫情重点地区尤其是湖北省、鄱阳县返回新区直管区的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报告,主动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村(社区)积极做好登记造册工作。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落实出租房主体责任。出租房主必须详细登记承租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来自何地、租住时间等信息,每日报告房屋所在地村(社区),配合做好疫情排查、承租人员的管控等工作。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出租主体的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禁止一切形式的集体聚餐。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依法依纪处理。

七、所有人员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企业不准复工,但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须、疫情防控必须、群众生活必须和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除外。符合条件复工的企业,未得到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不得让外地人员(特别是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回企业上班。

九、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2020年2月17日前不得开学,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十、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十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形成全民防控良好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防控规定,主动参与防控工作。

十二、本通告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赣江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西湖区实施10项措施

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010号

关于在全区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紧要关头,为全面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进一步筑牢防线,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临时管控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落实主动报告制度。凡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本人须在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所有区外返回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并第一时间上报区市场监管部门。

二、从严社区(村)管理。开放式小区临时采取封闭措施,与封闭小区(含酒店式公寓)都实行一门进出封闭管理,进出口设置体温检测点,人员进出一律测量体温,并出示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从严控制居民出行。市民一律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四、从严管控公共场所。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辖区内书屋、老年活动中心、棋牌室等公共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杀菌,进入人员测量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快递、外卖行业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从严管控集聚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全区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小区内的凉亭、公园、休憩活动场所等一律不得有人员集聚,从事打牌、广场舞等活动。

六、从严落实隔离监测。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的,自觉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街(镇)、社区(村)要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和监督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严禁外出,防止交叉感染。

七、从严管理出租房。所有出租户(房东)、中介机构暂停出租业务。已有房屋出租的,出租户(房东)必须明确告知未返回的承租人暂时不能返回我区。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八、从严管控商务楼宇。设卡设岗实施单一出入口24小时管控,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并测量体温。做好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工作,重点部位如电梯间、餐厅、会议室等要进行循环消毒,办公区域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中央空调全部停运,楼宇非必需公共空间禁止开放。

九、从严企业开(复)工管理。除经批准同意的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等需要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严禁在2月9日24时之前开(复)工;开(复)工前,员工不得返回辖区。

十、从严执法处罚。相关人员拒绝接受检测、隔离等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违反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囤积物资,牟取暴利的,一律由市场监管部门从重从快处理;借机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人员及事件。举报电话:18170933918,18720979264

南昌市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来源 | 综合赣江发布、南昌西湖发布

主力编辑 | 黄青

审定 | 金官

核发 | 舒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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