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形势,肇庆市高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联防联控十项措施的通告》,该区所有社区、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复产复工时间和防护要求措施,除批准同意的企业外,其他一律不得开(复)工。
通告全文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区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联防联控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社区、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人员一律测温,小区车辆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凡进必查。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特殊情况必须经严格检查、登记和备案。
二、市民一律不串门,不得有3人以上在小区公共活动场所集聚聊天、抽烟、打牌等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劝导驱散。
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由所在村(社区)、单位第一时间启动应急程序,向卫健部门报告。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测温和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所在村(社区)、单位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要居家防控,做到不串门、不集聚。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余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
八、落实出租屋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屋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承担一切防控不力主体责任。要做好外地未返回务工人员的劝阻工作。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的有关时间和防护措施要求,除批准同意的企业外,其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全体市民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并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各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主动参与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区属单位工作人员除已在单位或驻村、驻点开展防控工作以外的,其他在家待命人员一律到所在小区开展防疫工作。凡发现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履职尽责不落实的,一律追责问责。
以上措施解除时间以另行通知为准。
高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记者】李志颖
【作者】 李志颖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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