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

为加强疫情防控,更好地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哈密市医疗保障系统将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网上、电话、邮寄等方式开展医保经办服务,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

(一)单位参保缴费业务。参保人员增减、基数申报、缴费、查询等业务,可登陆医保网上业务大厅(网址:222.82.215.217:12346)或通过传真、QQ邮箱、电话等方式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可通过QQ邮箱、电话等方式办理银行代扣代缴业务。

(三)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业务。新参保人员采取电话方式受理,缴费可登陆微信小程序搜索进入【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我要缴费】-【选择缴费金额】-【微信缴费】。

二、医疗保障基金清算业务

延长市域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每月医疗、药品费用结算单报送时限,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可根据医疗保险系统数据先行结算拨付。

三、门诊慢性病及普通门诊办理业务

(一)门诊慢性病认定。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受理并进行鉴定,符合门诊慢性病认定条件的,及时予以认定登记。

(二)门诊慢性病处方用药量。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切实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三)普通门诊单次处方用药量。各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

四、生育医疗费登记备案业务

参保人员因生育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在医疗机构实行直接结算,采取电话方式进行生育医疗费登记备案。

五、异地就医返回参保地手工零星报销业务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长期定居已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的,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结算、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票据,可通过邮寄方式申请报销医疗费用。

六、参保人员因外伤住院报销业务

因外伤住院不能实现联网结算的参保患者,如急需办理报销,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预约。

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及相关医疗保障业务

均可通过传真、QQ邮箱、电话等方式办理。

八、哈密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一)哈密市医疗保障局联系方式:1.电话:0902--2235937,0902-2269045;2.传真:0902-2300056;3.QQ:36500054;4.邮寄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哈密市人社服务中心及创业基地二楼,哈密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科,邮编:839000。

(二)伊州区医疗保障局联系方式:1.电话:0902--2265810;2.传真:0902-2300206;3.QQ:3229638005;4.邮寄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哈密市人社服务中心及创业基地二楼,伊州区医疗保障局医保科,邮编:839000。

(三)巴里坤县医疗保障局联系方式:1.电话:0902-6802319;2.传真:0902-6822129;3.QQ:1466299038;4.邮寄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汉城东街9号,收件人:巴里坤县医疗保障局综合科,邮编:839200。

(四)伊吾县医疗保障局联系方式:1.电话:0902--6722025;2.传真:0902-6590151;3.QQ:2567395149;4.邮寄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振兴西路215号,收件人:伊吾县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中心,邮编:839300。

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方式的调整不会改变我们真诚为您服务的初心!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让我们一起携手为防控疫情贡献一份力量。

哈密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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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密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李卓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