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综合自都市1时间、湖南卫健委、新京报、潍坊公安、雅安市人民政府官网、黑龙江法院网、咸宁日报、人民网等
长沙女子张某与丈夫陈某勇,于2月1日在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并第一时间被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此前他们曾回岳阳平江走亲访友,初步查出密切接触者30余人,目前仍在进一步寻找其他密切接触者。
视频来源:湖南都市频道《都市1时间》
气人!长沙一夫妻隐瞒病情
走亲访友、聚餐、打麻将
初步查出密切接触者30余人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感染科医务人员介绍,女子张某与丈夫张某勇于2月1日晚上7点16分来到医院就诊,二人当时都有3-4天发热咳嗽等症状,经诊断,夫妻二人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于2月2日转至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来源:湖南都市频道《都市1时间》
医生问诊发现,疫情传染途径可能如下:
1月14日 ,女子张某曾前往北京开会与武汉朋友有过接触。
1月19日 ,女子张某返回长沙与丈夫团聚。
1月27日 ,夫妻二人隐瞒自己的接触史,带着女儿回到岳阳平江老家探亲,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然走亲访友、聚餐,并与邻居多人打麻将,此时张某夫妇已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携带者。
经初步调查
与张某夫妇密切接触者
有30余人
目前仍在进一步寻找
其他密切接触者
来源:湖南都市频道《都市1时间》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感染科一病区护士长王倩提醒:大家不要有所隐瞒,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不要有侥幸心理,有情况及时上报,有接触史或症状及时就医隔离治疗,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令人气愤的是
这样故意隐瞒经历的人还有不少
妻子发病不报,还办寿宴!湖北通城一小学副校长隐瞒疫情致100多人被隔离
2月5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纪委发出通报,对该县实验小学副校长张新甫隐瞒疫情、顶风违规操办寿宴、对抗组织调查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通报如下:
2020年1月11日,县实验小学副校长张新甫与其妻黄某某前往武汉并于次日返回通城。数日后黄某某出现发烧、咳嗽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张新甫在未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隔离医学观察的情况下,2020年1月22日,张新甫与其弟章某某共同为其父亲违规操办寿宴,黄某某前往五里镇磨桥村老家参加,共宴请十余桌,参宴人员超100人,并违规收受多名同事礼金。
1月23日,张新甫陪同黄某某前往县人民医院诊疗,面对医生多次询问有无近期武汉疫区居留史及武汉人员接触史情况,张新甫夫妇隐瞒事实,再三予以否认。
1月24日,黄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导致县人民医院呼吸内科20名医护人员、37名患者及家属被隔离。同时,还引发参加寿宴的戴某某受感染,导致戴某某丈夫王某某所在单位16人以及五里镇磨桥村参加寿宴的数十名村民被隔离。
目前,因违规操办寿宴被隔离人员已超100余人,给全县防疫工作带来巨大压力,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月2日,在相关部门对张新甫违规操办寿宴开展调查后,张新甫对抗组织调查,态度恶劣,极不配合,拒不交代参加宴请及其密切接触人员情况,给后续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带来严重隐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020年2月4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
给予张新甫开除党籍处分,将其与妻子黄某某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县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责成县教育局对县实验小学校长吴继明进行诫勉谈话;
责成县教育局分别给予违规参加寿宴的县实验小学教师廖细燕、刘光明,寄宿中学教师李海山,城关中学教师段胜旗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县实验小学教师熊海军、魏寿彩,双龙中学教师胡荣警告处分。
县实验小学副校长张新甫顶风违规操办父亲寿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瞒疫情事实造成严重后果,违反防疫工作纪律;对抗组织调查,给疫情防控工作设置障碍,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缺失、无视上级部署安排、无视工作纪律要求等问题,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福建晋江一男子武汉返乡却谎称菲律宾回来 吃宴席疑似感染多人
2月2日,福建省晋江市英林镇通知一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疑似感染多人。福建晋江一男子从武汉返回英林镇的家中,却谎称从菲律宾归来,此后他到处赴宴,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导致4000多人因此医学观察。今日(2月5日),新京报记者从晋江市检察院获悉,该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晋江警方立案侦查并监视居住。13时许,晋江市检察院发布通报称,晋江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英林镇新冠肺炎患者张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山东一患者隐瞒致68名医务人员被隔离
2020年2月3日,经公安机关侦查,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某某花园小区居民张某芳,于2020年1月17日至20日离潍外出赴安徽省蚌埠市,返回途中曾聚餐。1月21日,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某某附属医院。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在返回潍坊后,拒不配合当地社区调查,就医时面对大夫的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多人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
公安机关通报中透露,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有关部门严密排查,已对与其接触和相关的某某附属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实行隔离观察。同时,通报外地排查与其密切接触者。
公安机关认为,张某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张某芳已被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吉林长春一确诊病例,故意瞒报病情致多人感染
据吉林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长春一新型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因故意瞒报病情致多人感染,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2月2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对王某某(男,50岁,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送至指定医院医治)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经查,王某某系武汉某医药公司职工,1月19日回长春探亲后,未向社区报备,不主动居家隔离,在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3次就医时,故意隐瞒在重点疫区工作生活经历和返回长春行程事实,欺骗就诊医生,且多次主动与他人密切接触、就餐,现已导致5人直接感染、多人封闭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
四川雅安确诊老人隐瞒接触史,致密切接触达百余人
2月3日,四川省雅安市政府新闻办发布通报。 通报称,侯某现年69岁,天全县人,1月18日从汉口乘动车(车次D615,三号车厢)于当日下午到达成都,然后乘私家车返回天全,途中在雨城区多营镇某饭馆晚餐。 1月27日,因“反复咳嗽、咯痰伴心累、急促”在天全县人民医院入院。 1月31日,侯某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目前,经初步调查,侯某有意隐瞒途经武汉汉口返回雅安的事实,且多次在外活动,密切接触群众达100余人。 更为恶劣的是,在天全县人民医院主诊医生和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多次询问是否有武汉、湖北等地居住和旅游史的情况下,侯某仍然否认,导致有30多名医护人员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最高可判死刑!
在2003年“非典”时期,“两高”曾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明确,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而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意味着,如果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最高是可判死刑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对媒体表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也属于《解释》中的“突发传染病疫情”,可以适用相关规定。
针对病毒携带者不主动上报,隐瞒逃跑的行为,如当事人系故意散播病毒,则涉嫌投放危险物质,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如当事人只是从疫区返乡,并不知道自己是病毒感染者或构成疑似的,但不听劝阻、不遵守相关隔离规定,导致他人感染,可以考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处罚。
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是绝症
如有身体异常
应该尽早就医、配合治疗
全民战疫时刻
故意隐瞒就是给病毒当帮凶!
领导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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