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餐饮服务单位的一封信

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

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狙击战,全面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决定自即日起辖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营业,恢复营业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并在经营场所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同时应当做好如下几项日常工作:

1、做好员工信息登记,尤其是来自疫区人员必须自行隔离十四天并上报有关部门;

2、告知员工每天必须观测体温,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3、做好就餐区域和加工场所的停业前的消毒清理工作,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豢养宠物,收留流浪动物;

4、严格落实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不具备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畜及其制品;

5、禁止在餐饮场所圈养、宰杀禽畜,禁止采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

若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拒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请各餐饮服务单位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唐山市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

致广大经营商户一封信

各经营商户:

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狙击战,全面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请各经营商户做好如下几项工作,如不能达到立即停止经营,达到要求经验收合格方可营业。

1、必须落实门禁制度,并对进入人员体温检测记录,对超过标准体温(37.3摄氏度)的必须马上登记详细信息,并拨打120或110报警电话,严禁劝离或不记录有关信息;

2、对不佩戴口罩的人员禁止进入,对拒不配合的拨打110报警电话处理;

3、做好现有员工信息登记,并告知雇佣外地员工暂缓来唐

4、所有员工每天必须观测体温并详细记录,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5、经营场所必须每天落实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制度,做到勤消毒、勤通风。消毒时重点针对桌椅、门把手、空调、电梯、水龙头、厕所、柜台等经常接触部位;

6、严禁在经营区域内豢养宠物、家禽、鸟类等动物;

若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拒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请各经营服务单位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唐山市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

路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出返区人员

管理和居家隔离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已到了异常严峻时刻。为全面落实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阻断病毒的传播途径,巩固提升我区防控工作成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进一步加强返区人员管理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返区人员(无论是否到过湖北、武汉等重点疫情地区),一律向所在社区(村)居(村)委会上报本人信息,包括前18天的健康状况、行踪等,并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8天,无异常方可外出和工作。对拒绝居家隔离观察或未满隔离观察期擅自出门的,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隔离观察措施。

二、村(社区居)委会、分包社区区直部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是返区人员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要做好返区人员健康登记,建立行程追踪、接触人群调查台账。属地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监督落实,建立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未返回路北的劝说其延期返回,已返回的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外出返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隔离期间,注意个人生活卫生,每天测量体温,做好家庭通风、消毒等各项措施,并每天向所在居(村)委会报告身体状况。所在居(村)委会应当提供相应的防控知识指导。

四、隔离人员一旦发生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20,并报告所在居(村)委会和路北区疾控中心,等待专业医护人员接送至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并检测。

五、因落实隔离措施导致家庭日常生活存在困难的,可寻求所在居(村)委会帮助。因务工原因返区的,用工单位不得因落实隔离措施与返区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六、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外出返区的,自觉居家隔离,亲戚、朋友、邻里中有外出返区人员的,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其居家隔离。

特此通告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