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吹哨人?

吹哨人现在一般指的是揭露一个组织内部有非法、不诚实或者有不正当行为的人。这个名词最早由美国公民活动家拉尔夫·纳德于上个世纪70年代所创造,目的是将那些为了道德正义不顾自身安危勇敢检举的人与具有贬义的告密者区分开来。

吹哨人一般分为三种,即内部举报人、外部举报人和第三方举报人。内部举报人是通过匿名机制举报同僚和上司的不当行为,外部举报人是向外部机构如律师、媒体、执法机构或者监督机构举报,而第三方举报人则是向一些第三方代理机构举报,第三方机构代替他们成为吹哨人并保护这些举报人。

世界各国对吹哨人的法律保护与实施情况

不管是否匿名吹哨人本身都会陷入极大的危险境地,他们经常会遭到报复,比如常见的解雇、停职、降职、扣工资、强制退休等。当涉及到国家安全问题时,吹哨人甚至面临生命危险。比如朱利安·阿桑奇和爱德华·斯诺登都遭到了叛国罪的指控,罪名成立可判处死刑。1986年向英国传媒披露以色列核武计划的莫迪凯·瓦努努被以色列情报组织摩萨德绑架,被囚禁在监狱18年之久,期间遭受虐待险些死在狱中。

被逮捕的阿桑奇

为了保护吹哨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一些国家相继出台了法律来保护和鼓励吹哨人,但这些国家的事实情况各不相同:

1、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各州都有对吹哨人的保护法律,但澳大利亚官方并不支持吹哨人,因此澳大利亚民间成立了吹哨人协会来进行第三方检举并保护吹哨人。

2、加拿大

加拿大公共部门廉政公署提供了匿名的检举机制,并通过了《公务人员检举保护法》来保护吹哨人。但加拿大公务员部门的检举报告极少,且没有针对私人公司吹哨人的保护机制。

3、欧盟

欧盟拥有目前全世界最完善的举报人保护体系,其明令禁止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对现任以及前任雇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报复,同时吹哨人可以免受因举报造成损害而导致的刑事诉讼和公司诉讼,并为受到骚扰和报复的吹哨人提供心理辅导。

4、美国

美国对吹哨人保护的法律多达数十部,甚至还有个吹哨人保护计划局。然而正因为法律实在是太多了,所以吹哨人在遭到报复时必须要知道自己究竟涉及到哪部法律的哪一个保护条款,并且通过这些条款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手段来控诉实施报复的机构。

美国司法机构效率极其低下,加上有众多的律师为求财充当“法律打手”,因此当吹哨者被曝光后很难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吹哨人不可避免地遭到报复。

5、其他国家

包括韩国、乌干达、牙买加、印度、瑞士、肯尼亚、卢旺达和尼日利亚等国都有相关的法律条款来保护吹哨人,但保护效果不甚理想,或者是法律条款本身没有什么实质意义。

吹哨人制度也有双面性

吹哨人有其正面性,但其危害也不容忽视。吹哨人往往没有掌握事件的全部真实情况,无意产生的误解会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害。比如加拿大卫生部的一名职工检举2012年卫生部的合同都涉嫌渎职行为,最终导致卫生部开除7人并对他们采取刑事调查。结果调查导致其中一名无辜受牵连的研究员因受不了压力而自杀,加拿大政府不得不向其家属赔偿数百万美元,且在2015年的虚假指控调查中又花费了241万元。

不少吹哨人还有恶意举报和虚假举报的倾向,美国五角大楼每年都会接收超过1000多份检举文件,但结果专门调查后发现其中高达97%的检举属于恶意报复和虚假举报。由于有匿名制度的存在,这种恶意举报的比例始终居高不下,在调查中不可避免地浪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还会引起各部门互相猜忌,这就是为什么世界各国并不提倡吹哨人的根本原因。

另外还有一些吹哨人在检举成功之后开始居功自傲,道德品质败坏,误将检举当作是自己手中的某种特权,并以此来要挟他人为自己牟利,也是让人反感吹哨人的原因。

公开透明比吹哨人制度更重要

解决弊端的唯一方法是让整个机构公开透明,而公开透明靠的是责任到人头,明确每个组织、每个人到底自己的职权范围和应该完成的工作是什么,然后让公众有方便的渠道能随时了解他们的工作,这样就会形成公众监督效应保证他们各司其职。

譬如说这次疫情当中红十字会所出现的问题,红十字会在面对灾情时只负责接受捐献但不负责分发,而且在分配过程中暴露了专业度不足,不能够快速地消化将物资分类,平时再疏于管理和演练,就造成了红十字会出现严重的问题,在面对公众与媒体质疑时左支右绌。

其实红十字会的问题在这个网络时代非常好解决,火神山医院就是现成的例子,几千万人在网络直播间里当“云监工”,火神山医院想盖不好、盖不快都难,“中国速度”还在世界面前露了一回脸。如果说红十字会的“神秘仓库”改为直播形式,让全国人民看到物资怎么来的,都来的什么,红十字会是怎么在人手不足、专业程度不够的情况顶住压力对物资分门别类再进行发放的,那么即使是工作上有瑕疵也能获得人民的理解。直播又不难,如今人手一台手机,早公开透明何苦现在灰头土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