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说,虽然是元宵节,但在疫情高发的时期,非常不建议大家此时还进行人群比较多的聚会活动,因为一般聚餐、聚会的场所常常为密闭的空间,空气流动性差,人群接触密切,容易造成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
庞星火介绍了相关病例的情况:
2020年1月3日,A病例一行6人乘坐飞机到湖南长沙旅游;
1月5日晚乘火车前往湖北武汉,在武汉期间有外出游玩史,
1月7日晚乘飞机返回,8日凌晨抵达北京。
出现打喷嚏等症状,自服白加黑后症状消失,未就诊。
1月11日17时,A病例与丈夫、2个女儿到B病例家中做客,当晚两家人外出就餐并到某卡拉OK唱歌直至23时。
1月24日,B病例家中丈夫发病,同时妻子也被感染。两口子觉得没大事儿,所以还趁着新年假期去给亲戚一家拜年,结果亲戚家一共7个人,从大人到孩子,全都被感染了,目前已经有5个人发病。
1月25日,与B病例家庭中的妻子面对面办公的同事C病例发病。
在这里重点要强调的是:新型冠状病毒目前看来主要是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所以保持一定的社会距离很有必要,建议大家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可以换个方式视频和电话等方式问候拜年。疫情防控是靠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再次提醒: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不要在家自己熬着
济南药店销售发烧、咳嗽等药品,要实名登记报告
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对药店销售发烧、咳嗽等
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从即日起,全市各药店对销售发烧、咳嗽等药品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店负责对购买发烧、咳嗽等药品(种类类别详见附件1)的用药人身份信息进行查验,要求用药人提供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代购的,代购人员要出示用药人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药店负责对购药人进行体温检测;代购的,应如实报告用药人体温情况。对体温检测超过 37.3 摄氏度的用药人或代购人,要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信息详见附件 2)。
三、药店负责登记购买发烧、咳嗽等用药人信息;如果代购,先登记代购人信息,再登记用药人信息(用一个序号即可)。
四、各区县领导小组负责将本制度通知到辖区内各药店。药店要如实登记、填报相关表格,不允许出现谎报、瞒报、漏报等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药店每日 16:00 前将登记表报送至区县市场监管所。区县市场监管所负责汇总辖区内药店的报送信息,并向区县领导小组报送,各区县领导小组 17:00 前将汇总表报市领导小组。
市领导小组联系人:张海立
联系电话:17805316162
邮箱:84205569@qq.com
发烧、咳嗽等药品种类类别名单
一、化学药品
1.抗微生物药——一青霉素、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其
他抗生素、抗病毒药。
2.解热镇痛、抗炎类;
3.呼吸系统用药——袪痰药、镇咳药、平喘药;
二、中成药
1.解表剂
2.清热剂
3.化痰、止咳、平喘剂
4.开窍剂
三、中药饮片
以解表药、清热药、化痰、止咳、平喘药组方为主的。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生活日报
编辑:朱艺君 审校:杨雅婷
监制:丢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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