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说,虽然是元宵节,但在疫情高发的时期,非常不建议大家此时还进行人群比较多的聚会活动,因为一般聚餐、聚会的场所常常为密闭的空间,空气流动性差,人群接触密切,容易造成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

庞星火介绍了相关病例的情况:

2020年1月3日,A病例一行6人乘坐飞机到湖南长沙旅游;

1月5日晚乘火车前往湖北武汉,在武汉期间有外出游玩史,

1月7日晚乘飞机返回,8日凌晨抵达北京。

出现打喷嚏等症状,自服白加黑后症状消失,未就诊。

1月11日17时,A病例与丈夫、2个女儿到B病例家中做客,当晚两家人外出就餐并到某卡拉OK唱歌直至23时。

1月24日,B病例家中丈夫发病,同时妻子也被感染。两口子觉得没大事儿,所以还趁着新年假期去给亲戚一家拜年,结果亲戚家一共7个人,从大人到孩子,全都被感染了,目前已经有5个人发病。

1月25日,与B病例家庭中的妻子面对面办公的同事C病例发病。

在这里重点要强调的是:新型冠状病毒目前看来主要是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所以保持一定的社会距离很有必要,建议大家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可以换个方式视频和电话等方式问候拜年。疫情防控是靠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再次提醒: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不要在家自己熬着

济南药店销售发烧、咳嗽等药品,要实名登记报告

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对药店销售发烧、咳嗽等

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从即日起,全市各药店对销售发烧、咳嗽等药品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店负责对购买发烧、咳嗽等药品(种类类别详见附件1)的用药人身份信息进行查验,要求用药人提供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代购的,代购人员要出示用药人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药店负责对购药人进行体温检测;代购的,应如实报告用药人体温情况。对体温检测超过 37.3 摄氏度的用药人或代购人,要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信息详见附件 2)。

三、药店负责登记购买发烧、咳嗽等用药人信息;如果代购,先登记代购人信息,再登记用药人信息(用一个序号即可)。

四、各区县领导小组负责将本制度通知到辖区内各药店。药店要如实登记、填报相关表格,不允许出现谎报、瞒报、漏报等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药店每日 16:00 前将登记表报送至区县市场监管所。区县市场监管所负责汇总辖区内药店的报送信息,并向区县领导小组报送,各区县领导小组 17:00 前将汇总表报市领导小组。

市领导小组联系人:张海立

联系电话:17805316162

邮箱:84205569@qq.com

发烧、咳嗽等药品种类类别名单

一、化学药品

1.抗微生物药——一青霉素、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其

他抗生素、抗病毒药。

2.解热镇痛、抗炎类;

3.呼吸系统用药——袪痰药、镇咳药、平喘药;

二、中成药

1.解表剂

2.清热剂

3.化痰、止咳、平喘剂

4.开窍剂

三、中药饮片

以解表药、清热药、化痰、止咳、平喘药组方为主的。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生活日报

编辑:朱艺君 审校:杨雅婷

监制:丢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