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晤士报》等英国报刊虽然标榜自己是客观中立的,但其报道一方面深受英国社会的相关价值观的影响,另一方面,英国报刊也与英国政府的态度基本保持一致。

在法律方面,英国在19世纪后期建立起了成熟的法学体系,行业性和专业性非常强的律师学院集中进行相关的法学教育。相关研究显示:“英国的这种法律教育模式,不仅与大陆法系不同,也与同法系的美国相异。”虽然英国的法律教育并非尽善尽美,但英国报刊的普遍看法是比起那些欧洲之外的国家,英国的法律教育是完备而先进的。

《泰晤士报》指出:“一个研究英国法律的教授被邀请负责东京大学法律的教育,这是日本进步的一个标志。”《泰晤士报》认为英国的法律与法律教育在世界上是领先的,因此,日本引用英国的法律被英国舆论认为是进步的表现。

在法律的刑罚方面,相关研究表明:“人们对公开绞刑的态度逐渐改变了。19世纪初,社会各阶级的人都出席绞刑的场面,认为那是非常难得的消遣,但是到60年代末,人们宣传只有最底层社会的人才去看行刑。”这说明英国社会的观念发生了变化,绞刑、鞭刑等被认为是野蛮的刑罚。

这种观念也影响了报刊舆论对事物的评判标准,使得《泰晤士报》等报刊也以此为标准评价其他国家与地区的类似行为,比如当一个英国记者在日本“看到了当地正在对一个犯人采用公开的绞刑,我只希望这种野蛮的行为能有所改变。”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出《泰晤士报》在当时的标准与观念的影响下,认为日本采取公开绞刑的方式是野蛮的。尽管在几十年前的英国,同样的事情也曾经不断地上演。

19世纪末,英国报纸在刑罚问题上对日本进行批评,这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法律观念,他们认为自己的法治与社会是最文明、最先进的,日本应该按照英国的标准提高自己。除了价值观之外,英国报纸的报道还深受英国利益的影响,与英国政府的态度非常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