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上下众志成城,全面防控疫情的紧要关头,纪委提醒您:要让社会爱心尽快流向最急需的地方,真正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

管住自己的手,不贪腐、不侵占,不打款物“小九九”。“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任何在灾难或疫情期间侵占、挪用、截留防疫款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此,我国法律也专门作出规定,对于疫情期间的贪污、侵占、挪用犯罪从重处罚。在疫情防控期间,每一个管理或受委派参与管理疫情防控款物的单位和人员都应当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侵占、截留、挪用疫情防控款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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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汶川地震期间,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人武部聘用人员王亚栋,受罗江县人武部领导指派,负责押运火腿肠、彩胶布、矿泉水等物资。途中,王亚栋先后将部分物资卸给其女友赖某及其弟,供二人使用,侵吞的救灾物资价值人民币4914元。同年6月7日,德阳市检察院反贪局移送审查逮捕后,当日上午,德阳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决定批准逮捕王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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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住自己的脚,不失责、不失职,站好防控责任岗。防疫款物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保障抗疫战士生命健康的关键。令人遗憾的是,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等问题,在捐赠款物的管理、发放和信息公开等工作中还存在不足。这背后,折射的是党员干部对抗疫战士与群众的漠不关心,对份内职责的置若罔闻,对政策落实的心不在焉。对于接受的捐赠款物,有关部门单位要晒出底数、明确发放标准、注明去向,加强专责人员力量,确保捐赠的每一个口罩、每一分钱不折不扣全部用于一线防控人员,让基层干部群众放心投入防疫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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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北省红十字会捐赠物资分配问题受到媒体和网民的高度关注和质疑。2020年2月4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调查结果:省红十字会有关领导和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接收和分配捐赠款物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信息公开错误等失职失责问题,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免去张钦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职务,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陈波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高勤党内警告处分。省红十字会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党组织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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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关键时刻,越要严明纪律。中央、省、市纪委监委一再强调,对在疫情防控款物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中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擅离职守、失职失责以及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疫情防控款物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依法、廉洁、高效接收管理使用疫情防控款物。我区也于第一时间下发《关于严明纪律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现在疫情防控正处于胶着对垒状态,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更要从严遵守廉洁自律要求,不触碰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不贪腐、不侵占,不失责、不失职,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