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现将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在感染后至入院接受治疗前的活动轨迹予以公布如下:
卢××,女,42岁,汉族,加油站工作人员,现租住应流四十户8栋。2020年2月10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患者发病前在开发区安园大道中石化加油站主要从事加油卡办理业务,有时提供加油服务。工作时间如下:
如果您与该患者在上述时段有过接触或处在同一个活动场所,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同场所活动人员暂时不要外出,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坚持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监测过程中,如您或您的家人发现异常者请立即拨打120至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同场所活动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报告,乡镇要第一时间向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联系电话:0564-3910926,0564-39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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