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

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全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灵山警方对涉疫情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快速反应、从严查处,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确保灵山县的治安大局稳定”灵山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曾方来说,疫情防控阻击战也是对灵山平安建设能力的一次考验,灵山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线索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有效打击、震慑涉疫情的各类违法犯罪。

1月24日至2月8日,灵山警方共破获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12起,其中刑事案件2 起,治安案件10起;共抓获涉案人员10人,其中依法刑事拘留2 人,行政拘留3人

1、严厉打击疫情期间

利用口罩诈骗案件

当全国人民都在全力抗击疫情时,却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疫情幌子,以“卖医用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疫情当前,灵山警方保持高度警觉性,对此类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20年2月7日,根据市反诈中心提供的线索,灵山警方通过工作发现有人利用疫情以出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随即,警方组织相关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开展大量走访摸排,民警发现张某健(灵山县伯劳镇新禾村委人) 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10日,根据掌握的线索,专案组民警在伯劳镇新禾村委一民房中将张某健抓获归案,破获系列诈骗案10起,涉案金额3000元,缴获作案手机1台。经查,张某健趁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口罩紧缺、群众急需之机,在网络交易平台发布口罩销售虚假信息,当有群众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转账付款后,张某健立即把对方联系方式拉黑。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2月7日,根据市反诈中心提供的线索,灵山警方通过工作发现沙坪镇有人利用疫情以出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获悉线索后,警方迅速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走访排查,民警发现黄某民(灵山县沙坪镇龙门村委会人) 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8日0时20分许,民警在沙坪镇龙门村委会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民抓获归案。经查,黄某民在QQ群中寻找有购买口罩需求的对象,并添加对方QQ为好友进行私聊,受害人通过支付宝付款后,黄某民立刻把对方拉黑。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民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2月10日,根据苏州警方提供的线索,灵山警方获悉辖区内有人利用疫情以出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苏州已有群众上当受骗。随即,灵山警方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走访排查,民警发现黎某圳(钦北区平吉镇永隆村委会人) 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进一步摸排,民警获悉黎某圳目前在陆屋镇活动。随后,警方对黎某圳实施抓捕。2月10日15时许,经周密布控,民警在陆屋镇柳湾路一民房内将犯罪嫌疑人黎某圳抓获。经查,黎某圳趁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口罩紧缺、群众急需之机,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当有群众上钩,通过支付宝进行转账付款后,黎某圳立即把对方联系方式拉黑,涉案金额286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黎某圳已移交苏州警方。

2、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

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进一步切断野生动物相关病毒传播源头,有效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灵山县公安局森林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各类餐饮行业及野生动物繁育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切断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渠道。期间整治买卖动物店铺摊点22家,查处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人员10人,缴获野生动物298只。

2020年2月11日凌晨,灵山县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平山镇灵家村委会山鸡麓村有人持枪狩猎野猪。接报后,县公安局平山派出所会同森林公安联合出警处置。2时20分,民警将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孙某抓获。经查,疫情期间,孙某在家无所事事,想到山里时常有野猪出没,遂于2月10日晚持自制猎枪进山狩猎了一头野猪。目前,孙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已被依法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孙某非法猎捕的野猪死体依法进行收缴。为排除病毒传播隐患,公安机关已对野猪死体进行了无公害处理。

(▲犯罪嫌疑人孙某指认狩猎的野猪)

3、对网上违法有害信息零容忍

社会各界在积极投入抗击疫情的阻击战中的同时,极个别的网民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散布涉疫情不实信息,在一定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甚至引发社会恐慌。面对网上各种涉疫情的违法有害信息,灵山警方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通过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第一时间通报典型案例,粉碎谣言,积极净化疫情防控期间的网络环境。

2020年 2月8日,灵山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不实言论。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核查工作。经查,2月7日,刘某华(女,25岁,灵山县平南镇硖木村委人)在其微信群发布"平南镇平南街经营包子铺的两公婆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并且老板娘已经死亡"的信息。经警方核实,该信息纯属谣言。随即,民警依法传唤刘某华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审查。经询问,刘某华如实供述了其未经核实就随意发布不实言论的违法事实。目前,刘某华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2020年1月26日,苏某浩(男,20岁,灵山县三海街道人)在一则新浪微博中发布“灵山有三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疫情谣言评论,被灵山公安机关查处。

2020年1月28日,杨某(女,27岁,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牛寮水村委人,无业)在其微信群发布“中国人口太多了,死多点,减轻地球负担”的不当言论,被灵山公安机关查处。

2020年1月31日,区某(女,38岁,旧州镇石桥村委会人)在其微信群中发布"旧州镇旧州村委龙尾坝村有人从武汉回来后发热,旧州疫情爆发"的疫情谣言信息,被灵山警方查处。

4、全力筑牢灵山安全屏障

在紧急状态下,为最大限度遏制疫情的扩散,灵山县公安局按“最高标准参与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实施社会面管控、最周密措施做好安全防护”的总体要求,全面启动应对疫情最严防控措施。

截止2月13日,灵山警方联合相关部门设立了8个联合检查点,“逢车必查、逢人必测”,同时日均投入社区排查的警力300多次、辅警500多次。全面加强公共场所检查和管控,排摸核查近期有敏感地区旅居史和密切接触史人员。对于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灵山警方一律严查。

2020年2月3日,灵山县公安局平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平南镇岭平村委会有人聚众赌博。获悉线索后,该所迅速调集警力前往查处,当场查获利用骨牌赌博的梁某军等4人。目前,梁某军等4人已被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2020年2月4日,灵山县公安局文利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文利镇搭简村委会有人聚众赌博。随即,该所民警组织警力前往查处,当场查获黄某永等4名涉赌人员。目前, 黄某永等4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0年2 月4 日,劳某杰(灵山县三海街道十里村委会人)酒后驾车由浦北县乐民镇前往灵山县城,当到达石塘与乐民交界处检查点时,其看到执勤民警设卡检查,因害怕酒后且无证驾驶被查处,遂强行驾车冲卡,现劳某杰被依法行政拘留8日。

2020年2 月8 日,在檀圩镇甘梅村疫情联防联控检查点,驾驶员宁某无出入通行证不听民警劝返,强行冲卡逃离检查点,灵山警方于当日14时30分许,在甘梅村检查点将原路返回的冲卡车辆截停。目前,宁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20年2月9日,灵山警方接到县中医院医务人员报警称:一名患者出现发热症状且有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却拒不配合接受隔离检查。接报后,灵城派出所民警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会同治安大队警力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对该患者及其子女进行劝说,希望她们配合医护人员进行隔离治疗,然而,该患者仍表示不愿接受隔离治疗。多次劝说无果后,民警对其晓之以法,如若不配合医护人员就诊,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将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民警的警告下,最终,患者同意配合医护人员到指定隔离点进行隔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