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3月13日下午3点,四川省石棉县海子山发生了森林火灾,因为当日风力比较大,火势蔓延迅速,不仅森林和住宅面临着威胁,石油公司油库因为距离着火点较近,也面临着很大威胁。当时正在家中写作业的15岁少年赖宁,和妈妈说想出去走一走,等到推开门的那一刹那,赖宁看见了不远处火光冲天的森林大火。
看到这一切的赖宁没有迟疑,而是飞奔的冲向了火场,因为没有水和其他灭火工具,赖宁只能用树枝木条挥动着尝试扑灭大火,但是因为火势极其猛烈,有的火苗高达二三十米,赖宁的扑火行动很是艰难。当晚参与救火的人员和其他参与扑灭火灾的学生们被县政府的汽车强行送下山。
但是小英雄赖宁却偷偷的下了车,再次返回了大火现场,虽然大火最终被扑灭,但是小英雄赖宁却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在这之后,中国共青团和国家教委等单位作出了决定,决定授予赖宁为“中国少年先锋队小主席”、“英雄少年”和“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称号。在当时,小英雄赖宁是全体少先队员学习的榜样,国家也大力宣传其热爱祖国、勇于牺牲、见义勇为的优秀品质。
小英雄赖宁的事迹令人感动,在90年代,小英雄赖宁的事迹被写进了教科书,使得全国中小学学生们都了解到了他的事迹,被认为是孩子们的榜样。但是进入21世纪以后,小英雄赖宁的事情却被逐渐被淡化,赖宁的照片也被学校摘下,并且很多人认为小英雄赖宁的舍身行为并不值得大力提倡。
从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开始实施,随着这个条例的颁布并实施,少年英雄赖宁的照片被从学校中摘下,之后全国各个中小学也纷纷摘下来赖宁的照片。其实,国家的这种做法是符合当代学生价值观和社会观的。因为当今世界越来越注重的是务实精神和理性态度,越来越强调生命的重要性,毕竟家庭中一位成员的离去。将会使得整个家庭生活在痛苦和后悔当中。所以小英雄赖宁的照片被摘下,也是符合这个时代的教育观的。
虽然小英雄赖宁的事迹并不在当今时代被宣传,但是赖宁精神却仍然值得广大中小学学生的学习与敬佩。但是这种学习与敬佩并不是提倡无畏生命的见义勇为,我们更看重的是赖宁身上体现出来的利众精神和他的高尚品德,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赖宁的精神永远不会过时。
所以对于我们当代的未成年人来说,自身的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事情,遇到任何的危险,当我们想要挺身而出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将要面临的环境因素是否安全,一定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见义勇为,不能冒险行事。所以赖宁的精神我们值得学习,但是做法并不值得鼓励。
大家认为赖宁的照片该不该摘下?行为值不值得鼓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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