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全国上下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各级各部门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三令五申“少出门、少聚集”,要求确诊病例和近期有重点地区出行经历人员注意排查和隔离,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但仍有少数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多地出现聚餐聚会造成多人感染,确诊病例隐瞒信息与多人密切接触,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反面典型。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期,所有人众志成城,才能共克时艰;令行禁止,才是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任的做法。

北京:四世同堂大家庭,十人同住,九人感染!

14日下午,北京市第二十次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透露,北京一个四世同堂大家庭,一共七口人一起生活。1月中旬,三个亲戚从外地途经武汉来京探亲,1月23日家里有几个人得病了。虽然这家人发病后很有公共卫生意识,没有再接触邻居和同事,但是由于一家十口人生活在一个密闭空间里,孩子又太小,不能采取完全隔离措施,导致九口人陆续出现症状。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介绍,目前北京市发生的77起聚集性疫情中,有70起发生在家庭,因此很有必要做好日常家庭防护。

2月14日,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从即日起,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回京前,须提前向在京所在单位及居住的社区(村)报告。

广东广州:三个家庭在同一餐厅团年,相继感染

近期,广东广州市、区疾控机构在开展新冠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时,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等手段,将3个互不相识的家庭聚集疫情关联在一起。

A家庭:一家三口相继发病

2月初的一天,一疾控中心辖区A家庭中的女主人发病,她是本地人,在发病前14天没有湖北或武汉的居住史和旅行史,一直生活在广州,也没有接触过相关的疫区人员。

在调查过程中,女主人主要描述了她发病前聚餐、活动经过及和朋友同事的接触情况,同时也提到了大年三十曾外出就餐。在女主人发病的第二天,A家庭的男主人和女儿被确诊。

B家庭:女主人确诊

2月的同一天,同辖区内B家庭的女主人发病,又是本地居民。

B家庭的女主人坚决表示,从没有接触过湖北或武汉来广州的人员。B家庭男主人提供了一个信息:大年三十中午,他们全家人曾外出到一家餐馆就餐。

线索:两家人曾在同层楼用餐

疾控人员继续追问A、B两家当日就餐的就坐位置发现,当时两家人就坐在同一楼层靠窗位置!

C家庭:住在A、B就餐餐馆附近

春节前,来自湖北武汉的C家庭一行10人来到广州旅游。大年三十下午,C家庭中一位老年女性开始出现低热和干咳等症状,就诊后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此后的一周内,C家庭中另有4人相继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C家庭的聚集性疫情早前都被认为武汉输入引起的,事件在此时已处理完毕。不过疾控调查人员回想起来发现,C家庭所住的酒店就在该A、B家庭所提到的餐馆附近,这里面是否也暗藏玄机?

疾控调查人员马上对C家庭前期的活动史进行核查。经对方回忆确认,大年三十中午C家庭也在A家庭、B家庭就餐的餐馆聚餐。餐馆当天的监控录像显示,三个相互不认识的家庭,当天就坐在同一排靠窗相邻的三桌。

由于当天是年三十,许多市民在餐馆内欢聚吃团年饭,餐馆内餐桌摆放得比较拥挤,相邻距离在1米之内,且用餐时间比较长。综合分析,疾控部门认为这是一起由于有共同就餐餐厅暴露史而导致的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

湖南张家界:疾控中心科长携家人出国避疫,撤职并调查

2月14日晚,湖南省纪委通报,张家界市疾控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科长李某某擅离职守、临阵脱逃,携家人到泰国躲避疫情,被撤职并调查。

通报称,1月21日,李某某被抽调到张家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疫情信息报送工作。在获悉该市出现一例确诊病例后,李某某害怕自己及家人被感染,遂从单位取走个人护照,于1月30日携家人乘飞机到泰国躲避。期间,李某某向单位谎称其母亲和武汉有关人员有接触,自己在老家自行隔离。经多次劝返,李某某于2月9日下午乘飞机从泰国回到张家界。

经查,李某某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擅离职守、临阵脱逃,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给予其撤职处分,涉及其他问题在进一步调查中。另外,张家界市疾控中心党办工作人员熊某某、市卫健委人事科科长伍某未严格执行护照集中保管有关规定,被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科普知识:

国家卫健委:无症状感染者的主要发现来源有4个

在14日下午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一般指没有发烧、咳嗽等临床症状,但是标本检测又呈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主要发现来源有四个:

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发现了一些这样的人;

在聚集性疫情的调查中,在开展一些主动检测的过程中,我们可能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在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进行主动检测时可能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在对有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和居住史的人员主动检测时,可能会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不在每天的报告范围内,但如果无症状感染者在集中隔离期间出现症状,则将其归为确诊病例,予以报告。

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五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第七条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第八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