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新文化报记者从吉林省人民政府获悉,从即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实行为期一年的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

据悉,优惠范围及方式:

(一)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2类、4类、5类和6类货车给予通行费优惠政策,具体优惠幅度为:2类货车优惠8%、4类货车优惠3%、5类货车优惠5%、6类货车优惠2%。

(二)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与ETC优惠政策叠加适用。

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期暂定1年,自2020年2月16日至202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