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书或古装戏里,我们经常会看到或听到一句话,“拉下去,重打XX大板!”有人误以为就是打屁股,其实不然,打的是屁股和屁股的延长部分,即大腿,而且在某些时代,大腿才是主打部分。不过,即便只打大腿,屁股至少也要暴露出来,供人瞻仰,同样无法幸免。

那为何不打其他地方而要打屁股呢?主要因为笞杖是最轻的刑罚,不以重度伤残罪犯为目的。屁股脂肪较多,打此处不伤筋骨,相比其他部位比较容易痊愈。再有,屁股为人耻部,中国乃礼仪之邦,尤其在古代,先生教育百姓要“知廉耻”,当众把裤子脱下来让人打,终究是心痛超过身痛的事情。当然,有些滚刀皮还是觉着身痛大于心痛,但毕竟是少数者。

中国人的历史浩瀚几千年,屁股上的趣闻轶事并不少见。

打屁股是门手艺

三百六十行里没有打人屁股这一行,但这一行绝对是靠手艺吃饭的。笞杖在手,轻重便在一念之间,可饶人性命,也能往死里打。于是,怎么打人就成了一门学问。

李伯元在《活地狱》第九回提到过此事:

从来州县衙门掌刑的皂隶,这小板子打人,都是要预先操练熟的。有的虽然打得皮破血流,而骨肉不伤,亦有下死的打,但见皮肤红肿,而内里却受伤甚重。有人说,凡为皂隶的,预先操练这打人的法子,是用一块豆腐摆在地下,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响声,不准打破,等到打完,里头的豆腐都烂了,外面依旧是整整方方的一块,丝毫不动,这方是第一把能手。凡是犯罪的人,晓得自己理屈,今日难免责打,不惜花钱给这掌刑的……

因此,彻底掌握这门手艺的人,不仅能顺利完成笞杖任务,而且可以捞点好处,从中渔利。

据沈家本的《历代刑法考·刑罚分考十四》记载,明代厂卫负责施行廷杖的校卒在训练时,先用皮革绑扎成两个人形,一个里面放上砖头,一个里面包上纸,然后再给它们穿上衣服,让校卒对其行杖。放砖头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轻内重”手法的,要求能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轻,衣服也不会破损,但里面的砖头要打碎。包纸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重内轻”手法的,要求能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重,但里面包裹的纸不能破裂。

行杖要达到这样的水平才算合格,因此,行刑者大多是练家子,否则难以达到。

清代方苞在《狱中杂记》里曾记载自己在刑部监狱中亲眼看见的一件事:有三个犯人遭受同等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事前都贿赂了行杖的差役。第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多一倍的银子,只打伤一点皮肉,半个多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了六倍的银子,受刑后当晚就步履如常,跟没事人儿似的。

这再次证明了,行刑者有拿捏分寸的本事;而当有钱人犯错误,只要打点妥当,一般是能免去皮肉之苦的。最苦的是老百姓,钱本就见不着几个,更别提使上银子,到头来犯点错误,定然落得个被狠揍一顿的下场。

被打了屁股怎么办

蔡东藩的《明史演义》写到过:明朝著名权臣沈思孝,因触怒朝廷要员,被施以杖刑。沈思孝因受杖时右腿叠放在左腿上,所以右臀受伤重,左臀受伤轻,回家后,大夫从其身上割下几块老大老大的烂肉。为了让肉尽快长齐,生割活羊腿上的好肉填实。(古人做法不可取,小朋友切勿模仿。)

《娱目醒心编》卷五详细讲述了医治杖伤之法:

用刀割开外皮,剜尽内边烂肉,更取活羊一只,割他腿肉填补空处,使他血肉相连,长成一片,然后可以行动。

可以想见,有多少古人的屁股上挂着羊肉。只是,人的屁股遭殃,缘何会殃及羊腿,是否只有羊腿肉质鲜嫩,可堪与人臀媲美?

信修明在《老太监的回忆》中记载了慈禧时一位老太监对屁股的回忆:

太后宫内的总管首领、妈妈、宫女,平日受太后的严厉训练,即使安德海、李莲英等,也是打出来的,其他人可想而知。太后宫几乎天天有打人声。……御前的首领、小太监和妈妈、宫女等殿上的近御者,屁股上常绑一块橡皮,以防重杖,其皮名叫宝贝……

把“宝贝”绑在屁股上,这种不得已透露出的黑色幽默实在让人哭笑不得。橡皮的这一功用也应该写进中国科技史。

没有真正的旁观者

在封建帝制下,几千年来士大夫阶层还流传着“伴君如伴虎”的说法。无数官吏,哪怕是一品大员,都是在一路棍棒的调教下成长起来的。等手握权力,他们又转而再去调教那些巴望着在仕途上有所成就的人。

可见,打屁股这事,人人皆有可能轮到,没有谁是真正的旁观者,包括在公堂上打百姓屁股的官老爷们。但在棍棒落到自己身上前,事不关己者便可优哉游哉地做一个暂时的旁观者,欣赏别人伏地挨打,不失为一次愉快而又新鲜刺激的精神历险。

事实上,行刑本就需要看客,否则就是去了惩戒示众的作用,达不到杀鸡儆猴的效果。尤其是击打臀部,相比其他刑罚,显然能招来更多旁观者。因为它算不上是酷刑,一方面能满足人们本性中的暴力倾向,另一方面还能让人们获得偷窥耻部的快感。挨打者伏地受刑时,就算衙役拿了钱有意维护金主的面子,可受杖后艰难地站起来时还能顾上什么,生殖器暴露在所难免。

因此,县衙公堂就成了很多有心理疾病的闲汉们聚集的场所。尤其是当听到有妇女被打屁股的时候,他们的神经会突地一紧,如同一个重大节日到来。麦高温在《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中给了这些人一个精彩的速写:

事实上,那天这群人聚在一起似乎仅仅是为了某种喜庆的目的。他们真的是快活极了,脸上露出了笑容,相互间开着玩笑,并且就罪犯被捕获一事而相互祝贺。

清代大学问家俞樾在《右台仙馆笔记》中也记载了这样的嘴脸:

……闻堂上笞一囚,而哕哕呼痛之声,则女子也,诸又趋往观之,拉余俱去。余危坐不起,咸笑曰:“有是哉,子之迂也!”

这些人后来了解到,这次行刑并非打屁股,而是打嘴巴,无不大失所望,悻悻而归。

《右台仙馆笔记》中还记载了另一则故事,它突出了看客们的“卓越贡献”。

河南某县农家女与人私通,被发现后不仅不知悔改,还教唆相好的挟持了自己的丈夫,向夫家索要金银。县官得知,让该女子父母出面。女子不听,县官便“命隶笞其父臀,批其母颊”。然后又让其父母训导,不行,又照例责打其父母,如是者三。最终,官府擒获这对奸人,县官骂女无耻不孝,猪狗不如。“命左右尽去其上下衣,不留寸缕,先批颊如其母数,再笞臀如其父数,然后科以奸罪,决大杖四十。”此事轰动一时,闻风而至者上千人。用刑完毕,县官命父母将其领回,退还聘礼。但事情远未完结。当父母扶着裸体的女儿离开县衙时,脱下自己的外衣为女儿遮丑。这时,伟大的极富正义感的看客们出现了,他们抢走了衣服,迫使女子光着身子回家去。

这一幕,纵然是情色电影的导演也未必能想到。却在与案情毫不相干的看客导演下上演。估计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事情本身的传奇,加上女人丰满的血流如注的屁股,都可以作为他们的谈资。

显然,看客并不限于只能旁观,还可以作为行刑者的帮凶。等有一天轮到他被打屁股时,他会发现围观人群中有个很像他的人,也在挥手叫好。

疑似同性恋者的主张

清代名闻天下的“扬州八怪”里有位郑板桥,曾任山东潍县县令,期间常对犯罪者施以刑罚。关于笞杖之刑的施刑位置,他主张不要打屁股,改打后背,还专门在给别人的信中陈述理由。个中对美臀的赞叹流露出了“青天大老爷”的恻隐之心,堪称千古奇文。他写道:

刑律中之笞臀,实属不通之极。人身上用刑之处亦多,何必定要打此处。设遇犯者美如子都,细肌丰肉,堆雪之臀,肥鹅之股,而以毛竹加诸其上,其何忍乎?岂非大煞风景乎?夫堆雪之臀,肥鹅之股,为全身最佳最美之处,我见犹怜,此心何忍!今因犯法之故,以最佳最美之地位,迎受此无情之毛竹大板,焚琴煮鹤,如何惨怛?见此而不动心怜惜者,木石人也。……我又不知当初之制定刑律者,果何恶于人之臀,惩罚时东也不打,西也不打,偏欲笞其无辜之臀也。臀若有口,自当呼冤叫屈。……圣朝教化昌明,恩光普照,将来省刑薄税,若改笞臀为鞭背,当为天下男子馨香而祝之!

文末不忘强调,“为天下男子馨香而祝之”,显然“改善”刑罚的对象并不包括女子,至少,女臀不如男臀重要。郑板桥先生以经天纬地之才为臀部鼓与呼,实在是感人至极。后有人以此为据,揣测他有同性恋的嫌疑。也有人认为,尚不足为据,而只是从人性和美学的角度去理解这位颇有艺术品位的老先生,称赞他关怀人性,语言表达也很有人情味,着实让人钦佩。笔者愚见,其实无须揣测,郑先生固有青天的美名,但好男风亦毋庸置疑。

武举人也怕挨打

宋孝宗赵眘是南宋最富热情、最有抱负的皇帝,公元1180年,为了增强军事力量,他颁布了《补官差注格法》。新办法提高了武举的待遇和社会地位,也为他们许下了一个光明的未来。如果这套办法得以全面推行,武举们便能进入军中长期服务,以便他们将在书本上学到的知识与实践结合,日后国家需要用兵时,就不愁选不到文武双全的将帅之才。而且,随着越来越多武举们进入军界,军官和军队的整体素质也会逐步提高,最终达到让金兵不敢小觑的目的。

可是,三年后武举再度开科时,冷落的考场依然不见起色。孝宗困惑不已,找来主考官王蔺,劈头盖脸地臭骂了一通。事实上,王蔺的困惑不亚于孝宗。新办法出台后,从军的前途已堪比文举入仕,为何参加考试的人还是这么少?中了武举的人也没几个肯选择从军,这又是为何?

后来,该科武状元林飙拜望王蔺,王蔺当面问他是否愿意从军,林飙答道:“实在是不堪忍受军中的笞捶之辱。”

原来,文治大于武功的南宋朝廷,在军中存在着极为森严的等级制度,而体罚则是体现等级的直接方法。作为一个军人,挨几下竹板木棒,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是对于已取得功名的武举们来说,当众受刑不仅意味着皮肉之苦,那简直是奇耻大辱。这碗饭还是不吃为好!

恍然大悟的王蔺当即上书,奏请孝宗下诏,命令军士们对武举以礼相待。七年之后,王蔺当了参知政事,即副宰相,请求继位的光宗皇帝最终废除了对武举的体罚。从此,武举从军,稍见起色。可惜,病入骨髓的南宋王朝并未因此中兴,终被异族所灭。

显然,光照顾小部分人的屁股并不管用,只有将全天下老百姓的屁股都照顾好了,给予应有的尊严,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团结一致,共抗外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