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天朝上国,中国的王朝受命于天来统治世界——历代统治者都基于这种认知来处理外交事务。唐朝晚期,吐蕃、契丹、沙陀等异族政权崛起,给天朝上国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

万邦来朝的威仪实在维持不下去了,统治者们开启了“高度的现实主义政治”——依靠军事手段既不能打败契丹人的国家,也不能打败女真人的国家,只得依靠奉送大量金银以换得和平。

1005年宋辽缔结的澶渊之盟成了处理冲突的一个样板。盟约中向辽国许诺的纳贡被称为“助军旅之资”,又名“岁币”,因为纳贡含有臣属的意味,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宋辽军队自10世纪80年代起就沿边界互相对峙,时而爆发局部战争。1004年,辽国决定全面入侵。辽军由皇帝和皇太后亲自指挥,兵分两路突进宋朝疆域。西部大军攻占了遂城和望都,然后迅速向南横扫河北西侧。

另一支部队攻打北方平原地区的要塞瀛州。这座城市被包围了两个多星期,双方军队进行了艰苦的战斗,但辽军始终没能攻破城池。于是他们的军队撤下来转而向南前进,推进到黄河北岸的澶渊。宋真宗亲自指挥宋军主力进行抵抗。

两军第一战,契丹统帅萧挞凛遭遇宋军伏击,被弓弩射死,契丹人的进攻被击退。渴望和解的大宋朝抓住机会,谋求停战。契丹人虽然常常诉诸武力,但也表示愿意谈判。契丹一方参与谈判的关键人物是王继忠,他本是宋朝官员,于1003年被契丹人捕获,并赢得萧皇太后的信任,被任命为辽国的户部使。

王继忠不但曾是一名宋朝的重要将领,而且曾经是宋真宗的一位私人密友,早在真宗即位前就跟随他。王继忠向宋真宗递交了一份国书,宣称辽廷希望恢复友好关系。

这时宋朝已阻止住了辽军的前进而且占据了有利的设防位置,以强大的力量与辽军对時。而辽朝达到了占据关南州县的最初目的,并深人了宋朝领土。辽希望宋割让这些领土以交换和平。宋朝使臣曹利用坚决拒绝了辽国的所有领土要求,提出以每年交纳银子和绢帛来代替。辽国接受了宋朝提出的条款。

谈判仅仅几天之后就签订了和约,双方朝廷交换了记载和平条款的盟书。他们达成如下协议:

1.宋朝应当每年提供给辽朝绢20万匹和银10万两以作为“助军旅之资”。

2.边界应当认真划分。

3.双方应当采取严格措施制止对边界的非法侵入,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耕种土地进行侵扰。

4.任何一方不得对逃犯提供庇护。

5.可以对边界现存要塞进行修整,但不得沿边界建立新的要塞和水渠。

6.双方应当遵守条约,为避免违反,以借助于上天制裁的庄严誓言宣誓证明,他们应当致力于友好关系,而且他们互相尊重领土完整。

这项条约中所使用的术语有着深刻的象征性意义。宋朝坚持每年给辽的岁币应当叫做“助军旅之资”,以避免加给他们的屈辱性称呼——“贡物”。同样地,岁币由边界雄州的宋朝下级官员交付以表明开封的朝廷认为这只是财政事务,而不是含有屈从的政治行为。宋廷称呼他的北方邻居为“大契丹国”或大辽国,而契丹则称宋为“南宋”。

据历史学家分析,这种安排对于双方来说均是一个很好的交易。宋朝以有限的代价获得了持久的和平。契丹获得了稳定的额外收入来源,而且减轻了他们南边的边界防卫并致力于国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