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一人妨害疫情防控被判刑!河南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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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一人妨害疫情防控被判刑!河南首例!

2月17日,由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侯某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案,在湖滨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运用远程视频模式,适用速裁程序,当庭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据悉,该案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判处的首起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犯罪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2日晚,湖滨区磁钟乡政府工作人员赵某等人在磁钟乡泉脑村疫情防控卡点值班,该卡点系磁钟乡政府依据三门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车辆流动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设立,履行查控外来车辆和人员,防止疫情扩散的任务。当晚23时许,侯某酒后乘坐他人驾驶的车辆通过该卡点,拒不听从卡点工作人员劝阻,不接受检查,将防控点工作人员赵某推倒在地,并骑在赵某身上进行殴打。经鉴定,赵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2月3日,侯某自行到三门峡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接受讯问,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侯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犯罪2月13日被刑事拘留,2月15日被逮捕。刑拘期间,侯某亲属于2月14日与被害人赵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赵某经济损失15000元。

(记者 李海峰 李鹏)

来源:三门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