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大的涉黑讨债公司刑事案件,21名被告分别平分99年的有期徒期处罚。

根据越南媒体的报道,2月18日,越南清化省的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由阮德成以及其它同犯的“高利贷”“故意伤害罪”“侵犯人身自由”等罪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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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越南一起由阮德成为首犯的最大的涉黑讨债公司案件,该案件从2月11日一直审到2月18日。根据清化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17年7月,阮高胜和阮德成一起投资成立了名叫南龙财政借贷公司(该公司并没有经过合法的经营登记),该公司的总部设在胡志明市第一郡并且由阮德成担任经理。

为了更好地对借贷业务进行管理,阮德南成立了6部,每一个部负责2-5个区域的借贷业务。每个部也同样有一个人担任负责人。这样,在越南全国成立了25个区域的借贷公司(分布在全国63个省)。并且每个区域都有一个总部,招聘相关员工进行借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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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借贷公司的业务从2017年年末开始经营活动,到2018年6月停止,阮德成及其同犯(各个区域的负责人)已经给95名客人进行贷款,金额为326亿越南盾,利息从182.5%上升到365.1%/年,从中得到的不合法利益为86亿越南盾。

此外,阮德成以及同犯还触犯了“故意伤害”和“侵犯人身自由”等罪名,具体情况如下:2018年7月9日,阮德成组织手下的人去向阮文明追债,结果追不到,随后就派人对阮文明进行殴打威胁并非法拘禁,同年7月19日,被非法拘禁的阿明身体疼痛,随后,阮德成等人才将阿明送到医院。经医院诊断,阿明身体受伤严重,几处地方肋骨骨折。

清化省人民法院根据起诉书,判处了21名被告共99年有期徒刑,其中被告吴文强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阮德成被判处10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等,其余19名被告就被判处从18个月到10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