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兰成《今生今世》的记录里,张爱玲常常为他讲解西洋文学,"她讲给我听萧伯纳,赫克斯莱,桑茂忒芒,及劳伦斯的作品"。胡兰成还特意强调,“爱玲把现代西洋文学读得最多,两人在房里,她每每讲给我听,好象《十八只抽屉》,志贞尼姑搬出吃食请情郎”。

1940年代闻名上海滩时的张爱玲

这里面提到的西方作家,分别是萧伯纳、赫胥黎、毛姆及劳伦斯,如今专业人士读起来都常感畏难,张爱玲却能在闺房之内随口道来,论析毫芒,聊作男欢女爱调情增趣之用具,已说明她的英文功底是极好的。

也正是靠着对英语的娴熟,对英文写作的挥洒自如,她后半生得以在美国比较独立地谋生、立足、终老。

就生平与作品来看,张爱玲与其说是中国文化的宁馨儿,毋宁说是西方文学给她的意志、趣味及精神内核定调。

去国再婚——再度迎接不幸的人生

张爱玲出生1920年代,她成长的时期,中国文化传统日薄西山穷途末路,像当时多数上流社会家庭子女一样,她接受的是西洋文化教育。她的母亲是新派洋作风;她年少住家是上海麦根路 313 号的仿西式豪宅;她的初、高中是在纯英文教学的上海圣玛丽亚教会女校上的;中学期间她就在校刊《凤藻》上发表英文随笔;1939 年她是以远东区第一名的傲人成绩考取英国伦敦大学的,只因二战阻碍,不得已入香港大学读书。

根据现有文献,早在1942年一年内,尚是大学生的她,就写作了一系列的英文影评与散文,发表于当时著名的英文月刊《二十世纪》(The Twentieth Century)上;港大三年,为了更好掌握英文,她强迫自己完全不看中文书。可以说,在青少年时期,张爱玲的英语基础就十分了得, 她早期的企向、旨趣及眼界,也几乎都来自西方文学的滋养,虽然她从小也爱看中国古典小说。

港大“本都大楼”——青年张爱玲流连之所,《色戒》亦曾在此取景

后来,因为政治异见,她流亡美国,起初数十年几乎是靠英文创作及翻译谋生,可称双语作家和翻译家。为了生活,改变贫困境遇,她立志成为另一个林语堂,双语兼通扬名中西,为了这个,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在英文创作上的努力。

1953 年,她的英文长篇处女作 《秧歌》在美出版;次年,《赤地之恋》出版中、英文单行本;其余很多随笔也以英文写就;除了英文写作,她还涉足中英之间诗歌和小说翻译工作。为了为了能够挣钱生活,这位过去养尊处优的女子可谓拼尽全力锤炼自己的英文写作水平

她的英文水平足够可以了,但可惜满腹才华无人欣赏,她写的那些英文作品,总“兜来兜去找不到买主”,日子是风雨贫贱中苦熬的。

但是,平心而论,以事实说话,倘要说张爱玲的英文写作能力如何如何精妙,可能又是说不过去的。

夏志清——张到美后受助最多的人之一,也因他张得以“重新出土”

也就是说,张爱玲的英文能力,不管口语还是文字表达,虽说都足以驱使,但她的母语毕竟是中文,她并非是在英语国家环境中长大,连如胡适那些人的留学经历都没有过,去国之前的创作也都赖汉语以存,她的英文能力大概只能说是“足用”,要“曲尽其妙”估计是力不从心的,真要在西方世界以英文作品和同时代的毛姆、艾略特等人竞争,实在是勉为其难的,也是不大现实的。所以,她在美期间,写了很多英文作品,但始终知音难遇,落落寡欢,得不到欣赏。

香港名学者刘绍铭说,张爱玲的英文,是脱离语言环境纯自修得来,是典型的“秀才英文”。一个人从小“浸淫”在中文母语之中,不管她以后如何费心学习,英文终究还是“外语”。所以,张爱玲的的英文写作,可以清丽典雅,但却不是可以达到玩弄于股掌间水准,有时“太一板一眼了”。

晚年离群索居的她,为告知粉丝她还没死,特意拿着报纸拍了此照

而她本身的能力,在于体贴入微地描绘中国末代情绪式的世俗生活,刻画中国社会人情物理中的细枝末节,充满繁复的意象、新旧杂糅的表达、精巧奇特的譬喻、七宝灵台雕刻般的清句丽词,她的这一套看家本领,在英文语词的莽原中,她是有些手足无措的。

所以,1968年的夏天,张爱玲最后想搏一搏,准备自己的“得意之作”《金锁记》推广到西方世界中去,用心自译成英文时,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的“迷弟”夏志清看过后,会感到不满意,动手给她做了细致的改译。这件事,散文家董桥在《给自己的笔进补》一书中,专门写有《夏志清改张爱玲英文》一文,大量举例,以志其事。

张爱玲在世间的最后一站—洛杉矶ROCHESTER公寓

我们也从中得知,以张爱玲之天纵才情,半生“英华沉浮”,待真换了一副笔墨,竟然也会举步维艰。好在有些人之所以被捧为“女神”,并非由于她是全能的。而张爱玲自己,在1995年9月8日中秋节前日,将重要证件放进手提袋留在门边,躺在一行军床上安详等死时,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她似乎什么都不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