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平,1970年10月3日生于重庆市巫山县,高中文化,是巫山县百货公司下岗职工。

2003年以来,以王兴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重庆巫山县境内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2008年12月22日,王兴平被执行死刑。

珠海发迹

1995年,王兴平在广东省珠海市拉拢纠集了一批“两劳”释放人员和流氓混混,之后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控制了珠海市发往巫山县的长途客车线路,强行收取"发车费"。

滚滚的不义财源,促进了王兴平团伙势力的扩张。

2002年,王兴平以威胁的手段10万元入股刘某的餐饮店"杨火锅",一个月后,安排手下带三四十人来到"杨火锅",两三人一桌,每桌只点一个菜,坐在店中吃"霸王餐",要求刘某退股50万元。刘某被逼只得转让店铺又借贷20万元,王兴平才罢手。

巫山“发展”

王兴平在珠海大发横财之后,2002年回到巫山"发展"。

王兴平在团伙的管理模式上,实行梯级管理。王兴平直接管理他的弟弟王辉王辉则管第三层人物,以此类推。

在组织纪律方面,王兴平不准手下人员吸毒,组织成员必须听从指挥,相互不打听情况,对他忠心,平时管吃管住,给零用钱花; 成员因犯罪被关押,有现金奖励;从监狱释放出来,王兴平组织接风洗尘。

“踏进江湖容易,退出江湖难;要出来混江湖,就要雄起。”王兴平经常训斥手下,要敢冲敢打,心狠手辣。

在作案工具方面,王兴平购置了刀枪等凶器。手里有“家伙”,王兴平团伙出手狠毒,在巫山县没人敢招惹。

为敛聚钱财,他与团伙成员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插手建筑工程,垄断水上货运,强行收取煤矿、超市、工程老板保护费。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王兴平一般不直接出面,只在幕后指挥策划,安排下面的人执行,王兴平以此在巫山地区树立社会地位。

那时,王兴平给成员的感觉是:只要他放出一句话,社会上没有摆不平的事。而在社会上,有群众称,王兴平作为巫山的"黑老大",其名气比县里所有"长"还响亮。

坐稳巫山"黑老大"宝座

2004年上半年,董迎久刑满释放后被王兴平收拢,并为董迎久配备了一支手枪。

2005年下半年,李明喜从监狱释放,想利用以前的势力与王兴平争巫山“老大”的位置,便想办法将董迎久弄到他那边去了。王兴平对董迎久的 “叛变”极为不满。

2005年12月24日,在王兴平的授意下,王辉组织多人在巫山县市政广场下面的公路上将董迎久乘坐的出租车拦截,持刀、枪逼董迎久下车后,持刀追砍董迎久,在巫峡镇神女大道小康酒楼前将董迎久砍伤致死。

为了使团伙成员减轻处罚,王兴平亲自向有关人员行贿。

董迎久被王兴平团伙砍死后,其干儿子周正林想为干爹复仇。2007年4月17日,周正林、等人在巫山将王兴平手下一成员砍伤后,潜逃至重庆市万州区躲藏。

2007年4月23日,王兴平团伙成员金伟林在得知周正林正在万州区的消息后,请示王兴平同意后派人将周正林砍伤。

经过多次砍杀博弈,王兴平在巫山稳坐“黑老大”的宝座。王兴平在巫山地区树立了强势地位。

开设赌场逼死人命

王兴平先后在巫山的二坪子小区、帝豪夜总会、可可厂、国宾酒店、骡坪镇、龙井乡、两坪乡等地开设十几家赌场,每家赌场他都安排得力干将看场子、收黑钱、放高利贷,抽头获大利。

2004年夏天,王兴平伙同他人在巫山可可厂的一个房间开设推牌九赌场,利润二者平分。仅仅经营了一个星期,这个赌场就获利80多万元,王兴平分得利润40万元左右。

为攫取暴利,王兴平控制了巫山大大小小的赌场。对凡是未与其合伙的赌场,他就指使成员去进行谈判或使用暴力等手段进行威胁,强行要求入股,并在其中占有大量股份;如不同意入股,王兴平立刻指派人员前去砸场子、找麻烦,以达到全面控制、垄断巫山县地下赌场的目的。

之后,王兴平开始四处打电话邀约他人参赌,如有不从,轻则受皮肉之苦,重则家破人亡。

一名男子胡某整天沉迷于赌博,不再经营自己的生意,之后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胡某因欠赌债、高利贷达五六十万元无力偿还,2005年6月9日饮恨自杀。还有龙井乡的吴某,因在王兴平的赌场输了钱,也走上了不归之路。

末路穷途

2007年6月19日凌晨二时许,一伙身着迷彩服的蒙面人,手持砍刀把在巫峡镇平湖路雄英网吧内上网的青年郭立朝砍成重伤。公安机关遂立案侦查。

6月21日,在平湖路多乐谷夜总会门口,警方将正准备继续作案的代光耀、张潇抓获归案。同日,警方在县刑警大队门外,将前来看望代光耀的兰维进、侯昌旺抓获;

7月5日,湖北秭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将在逃的金伟林、杨蛟抓获。

通过侦查,警方发现兰维进等人系以王兴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成员。于是,警方先后将王兴平及其团伙成员秦克超、杨胜军等多人抓获归案。

2007年9月15日,王兴平被刑事拘留,10月21日被依法逮捕。其他成员也相继被捕。

至此,以王兴平为首的巫山黑社会团伙被一网打尽。

2008年4月10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兴平等19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王兴平被判处死刑,其余18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至死缓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