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0年2月12日,孙小果算是恶有恶报,给受害者一个公正的交代。
此事彰显出: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显示我们国家法治社会的公信力,惩恶扬善依然是我们当下的主旋律,人命关天的事情谁都包庇不了。
但这里面不免让人深思的四个问题,值得反思:
一是时间,从1995年12月孙小果案发,到2020年2月12日尘埃落定,历时25年,比一些GJ大案要案时间都要长,一个普通人的一个刑事犯罪,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才能判定?里面到底有多难、有多深?是性质决定?还是取证难度决定?还是程序效率导致?上面似乎也给出了部分答案。
二是父母包庇,伪造病历等,据说已经处理,处理的结果没有同期发布,在相关官网和媒体尚未查询到。
三是审判人员,经手和涉案人员徇私舞弊,据说已经处理,处理的结果没有同期发布,在相关官网和媒体尚未查询到。
四是受害人员,没有同期发布处理意见,从上面可以看出,孙小果犯案不止一次,手段不是简单的,而是令人发指的,情节极其恶劣,这么长时间,作案人员没有受到经济制裁?没有对受害人作出赔偿和补偿吗?虽然,这些事有点是刑法外的,但足可以说明当事人是否认罪、是否反悔?是否补偿,显示出包括犯罪分子背后的人对与此事的态度。
可能为了保护受害者,有些事情不好公示,我们也不多讲,但对于涉案人员的包庇和徇私舞弊,应该公开宣判,以儆效尤,昭示公平正义。
此事,在当时引起了巨大反响,也引起了多方猜测,现在朗朗乾坤,风清气正,打黑除恶,更应该公布在阳光下,给人们所有不必要的猜测一个明确答复,以正视听,打掉所有侥幸心理,尽事后收尾工作,对于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意义。
打消所有猜测和幻想:违法必究,犯法必查,无人能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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