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令
(第5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经济区)党工委、办事处(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
疫情没有结束,警报没有解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克服厌战、松懈、麻痹、侥幸心理,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统筹疫情防控与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做好外地来瓦人员管理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由“严格防控”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转变,防控重点由严防输入性病例为主向严防输入性与社区聚集性、播散性病例并重转变。按照来源地疫情风险程度,结合“关注重点、重视周边”原则,对大连市域外来瓦返瓦人员实施管理。
要严格落实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第二版)要求,划小管控单元,辖区内的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应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所有小区(村)对进入人员实施测温、验码(证)、登记。要坚决防止传播者甚至是超级传播者进入瓦房店,突出做好监狱等关键场所防控工作。
大连市域外(含周边国家)来瓦返瓦人员,自抵瓦之日起,须如实申报基本情况、旅行史、居住地、身体状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自觉向单位、社区(村)报告并接受管理,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对于低风险或没有疫情的地区来我市务工人员,在有当地健康证明和确保点对点安全运输的情况下,可以不实施14天隔离。对湖北等疫情高风险地区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来瓦人员加强跟踪管理和健康监测。
二、做好医疗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保证市民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强化不明原因肺炎主动监测,加大疑似病例筛查力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和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科学动态研判疫情趋势,分级精准防控。加强溯源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强化病例发现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质量和时效性,及时查清病例行动轨迹和接触范围,实现溯源闭环管理。做好肾病透析、肿瘤放化疗等重症患者不间断医疗服务保障和慢病患者用药保障。
三、做好分区分级分类管理
(一)等级划分
根据《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的要求和疾控专家组意见,我市疫情风险等级暂定为低风险二级。结合各地区的疫情现状、外来人口数量等因素综合研判,全市31个乡镇、街道(经济区)按照疫情风险从低到高分为低风险二级乙类、低风险二级甲类进行差异化管控。根据大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调整和我市疫情变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动态调整两类地区名单。
(二)管理措施
要做好“三站一场”等重要部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外省市入瓦货车驾驶员由货物接收单位负责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
要做好科普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加强个人防护。 要综合运用大数据、二维码等科技手段,为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提供更多便利条件,推动各项工作更加科学精准。
省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开学时间之前,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及幼儿园组织学生提前返校或提前开课开学,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和集体活动。
低风险二级乙类地区,实施“外防输入、有序恢复”策略。
1. 对外来人员实施测温、验码(证)、登记。
2. 科学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企业要配备疫情防控指导员,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认真制定发生首例确诊病例应急预案。市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非疑似病例、没有密切接触史、外地返瓦解除隔离的前提下,错峰上下班。已经下沉到疫情防控一线的人员,继续在现防控岗位工作。
4. 继续做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除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校外培训机构、社区活动场所、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养生按摩店、美容院、室内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室内景区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外,其余场所有序正常开放。所有营业场所人员须严格执行戴口罩,做好通风、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控制人员密度,人员之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餐饮服务经营者不提供堂食服务,要采取打包外带或者无接触外卖配送。养老及托养机构实施封闭管理,殡葬机构取消告别仪式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
低风险二级甲类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统筹管理”策略。
1. 落实小区(村)居民出入通行证制度,对外来人员进行测温、验码(证)、登记。
2. 加强对疾控部门确定的各类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和出院的疑似病例进行健康监测和居家隔离观察,乡镇卫生院要落实日报告制度。
3. 企业在做好低风险二级乙类防控措施基础上,根据旅居史、接触史等因素,将员工分为风险可控、低风险、高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批到岗、分岗复工。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制定发生首例确诊病例应急预案。市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4. 对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或场所等外来人员进行健康申报、体温检测、登记管理。
5. 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按照低风险二级乙类防控措施执行。
四、严格工作要求
(一) 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各部门要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仍然在路上”,切实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力度,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精准防控、精细管理,科学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科工、人社、住建、交通、金融、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邮政等相关部门要按照上级行业防控工作指南,制作复工工作清单,分阶段逐步推进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不出问题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做到复工前有准备、复工时有管理、复工后有监督。
此令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来源:瓦房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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