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畏,浙江温岭“黑老大”。从1995年至2000年,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有组织地作案50余起,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8400余万元。
2001年3月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畏等6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4月26日,张畏等6名罪犯被依法枪决。
上世纪80年代,浙江温岭市成了走私的中转站,张畏也不再甘心当一名木匠,他于1989年走上了走私的道路,后因走私被查获,但因证据不足被放行。
1993年12月,张畏成为公了安局保安公司的一名驾驶员,后又组建了自己的“保安队”,开始网罗和吸收了社会闲杂人员,实现组织管理,初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1995年10月15日上午,张畏的妻弟与他人车辆相撞,在温岭市太平镇发生纠纷。张畏纠集多人赶到现场,将前去劝解的温岭市民警毛某打伤。
1998年夏,张畏犯罪集团成员感到“用刀办事不方便”,遂筹资从广州黑市买得小口径左轮手枪1支,子弹23发,回温岭后藏匿于自家车库。案发后,枪、弹已被公安机关收缴。
1999年2月10日,张畏因妻弟与人发生纠纷而结怨他人,遂指使手下携带凶器赶到奥得宝鞋厂,打斗中造成1死1重伤。事后,张畏向凶手提供资金,催促他们外逃。
1999年3月3日下午,张畏参加温岭市太平镇人民东路东延路段临街房地产招标,为给其他竞标者心理压力,该团伙成员按张的通知在温岭市明珠珠宝金行集合,待张等人进入招标大厅后,便聚在招标大厅外助威。
在场投标人慑于张的淫威,不敢与之竞标,张畏连续以低价标得5间房产后率众扬长而去。经评估,张畏标得的5间临街房产,在评估基准日价值为555.8万元,与张畏所标价格419万元相差136.8万元。
面对张畏为首的恶势力,当地很多正直的干部群众一直到处奔走举报,市民张小海即是其中一位。
1999年3月10日晚上,张畏与王秀方得悉检举张畏的匿名信系张小海所写,于次日中午强行将他带至温岭大酒店401室,对其进行威胁、恐吓。
当日下午,张畏与王秀方叫来律师对张小海做所谓“调查笔录”,逼其同所谓幕后人通电话,进行录音。后经有关部门干预,张小海于3月12日中午被释放。
此外,张畏为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采取虚假出资、骗取验资报告等方法,以本人、亲属和同伙的名义注册成立了温岭东海集团等13家企业,先后骗贷款842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1998年,浙江省公安厅成立了代号“3·23”的专案组。1999年5月2日,张畏最终落网。
2000年12月18日,以张畏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特大犯罪团伙案在宁波市凤凰剧院开审,最终判处被告人张畏等6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后,张畏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2001年3月6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年4月26日,黑社会组织头目张畏、郭海华等6名罪犯被依法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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