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却有人"假卖口罩真诈骗"
2020年1月底,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发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一货难求,遂心生贪念,打起了“假卖口罩真诈骗”的主意。为此,黄某某还特意在网络上“自学”了口罩的有关分类、价格等知识,下载了各类口罩的图片。
准备完毕后,黄某某开始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N95、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虚假信息,先后骗取被害人崔某、潘某等5人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之后,黄某某以快递爆满等各种理由拖延不发货、不回信息,将所得钱款挥霍一空。黄某某于2020年2月5日被抓获归案。
主动介入,按下快进键的检察速度
2月14日检察日报04版
案发后,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2月7日主动派员提前介入,向公安机关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并建议公安机关对此类涉疫案件快侦快办。
2月11日,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请批准逮捕,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快速审阅案卷、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当日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月17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动员其认罪认罚、审查全部案卷材料,于2月19日以被告人黄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并在案卷移送前提前同仙游县人民法院沟通,建议快审快判。
支持公诉,利用疫情“发财”必当严惩
2020年2月24日下午,该案在仙游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依法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鉴于被告人在疫期内利用疫情防控物资实施诈骗,性质恶劣,建议仙游县人民法院从重处罚,并提出了量刑建议。
被告人黄某某当庭认罪悔罪,自愿接受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最后,仙游县人民法院采纳了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四百元。
文稿:仙游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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