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的工作基本上都有一个试用期,1——12个月不等,一般公司的试用期普遍在3个月,公务员在12个月左右。那么试用期这个程序在古代也是存在的吗,其实在历史上的试用期以当官的为例,和现代有些相似,但是却更为的繁琐。
古代的试用期叫做“试职”很早就成为中国古代社会考察能力的传统做法。当然,古代正经职业非常少,一般具有试用期的职位都是朝廷的下设官员,不过由于缺乏更科学的管理方式,所以精力有限的皇帝并不能在短时间内考察完毕待转正的官员。
从有文字记载的上古时代开始,禅让制的时代唐尧传位于虞舜就考察了他三年的时间;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荀子主张“听其言,观其行,计其功,决其泽”也就是说官员的转正程序需要有一个考核,考核内容为“言行举止,功劳作为 ”;到唐朝的武则天时期,“试官”成为一种制度,更接近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先给一个职位,以试其才能,让想当官的人进行“试职”,在做事的过程中证明自己。
武则天的诗官制度不仅从程序上保证了科学性和制度性,并且还唯才是举,尽可能的保证通过试用官员的才能。试武则天时期是出现过不少名扬千古的官吏的,比如狄仁杰、魏元忠、姚崇、张柬之等,都是不可多得的治世贤能,为大唐盛世做了不少贡献。
试用的官员并不像现代这般在工资上按照正式职工的相对比例来计算,只要是皇权授予的官职定了级别的一般按照正式职工的俸禄来。由于唐朝官员的俸禄内容繁复,在此不一一列举。仅计算其中俸钱、俸料和职田三种,其中职田收入主要靠官员自己定的租税决定收入高低,在此以唐朝政府规定的税收额度计算:即每亩1石(108斤)。唐太宗年间,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4248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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