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对我的关心,监狱、政府、司法局、村委都对我十分照顾,党的政策这么好,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遵纪守法,一定踏踏实实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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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下午,孟津县司法局局长陆少波专程到刑满释放人员张某住处查看其生活安置及居家隔离情况,张某感慨地说出了上面这番话。他还表示,今后愿意尽其所能自食其力地生活,回归社会。
张某今年已经72岁,系洛阳市孟津县常袋镇某村居民,获刑入狱前组建的家庭早已关系破裂、与其断绝来往,无妻无子女,另有一妹妹也已年老、无力收留,张某属于“无处可居、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2月20日,张某刑满释放,洛阳监狱的两名狱警将其送至孟津县常袋司法所。在当前防疫抗疫的吃紧关头,如何妥善安置张某,是必须做好的一件紧事、要事。
当即,孟津县司法局局长陆少波放下手头工作,与孟津县常袋镇党委书记韩新伟电话沟通,韩新伟表示:“这是党委政府的责任,不能让他流浪街头、无家可归,我安排专人负责协调,马上过去看看解决情况”,镇分管领导立即与民政部门沟通,在得知疫情时期敬老院不得有外来人员入院的规定后,又迅速与张某所在村协调,腾出村里的一间房屋供张某居住,镇民政所为其送来了米、面、油、被褥等生活必需品,县司法局为其购置了锅具、案板等烹饪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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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小时后,所有临时安置措施全部到位,释放当晚张某就有了一个自己的“家”!
按照疫情防控居家隔离要求,常袋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张某所在村村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其落实了隔离措施。
考虑到长期安置问题,常袋镇党委政府、孟津县司法局初步协商,鉴于其符合特困人员条件,在疫情结束后,将为张某办理相关手续尽快安排入住敬老院,解决其后顾之忧。(王青霞 楠毅海 供稿)